公共停车位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

任何人不得占用

更不能蓄意损坏

近日,我镇城管中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古城路一群众未经批准,擅自涂改公共停车位线。此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等法规,更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破坏。

得知情况后,镇政府及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涉事群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恢复公共停车位线的原有状态。该处被涂改停车位已于当天完成整改,恢复原状

损坏公共停车位将承担什么后果?

公共停车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以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大家

正确使用停车位

爱护停车位

不要擅自设置、占用、撤除停车位

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来源:崇武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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