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1:我家是红本商品房,若纳入棚改项目征收范围,会不会被强制执行?
会。在规定期限内不配合的,政府会依法依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执对象包含红本商品住房。
问答2:涉及的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强制执行包含两种方式:
方式1: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方式2: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问答3:若被执行人不配合强制执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被执行人或将面临一系列影响,如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出行限制、社会声誉受损等。
行政征收兜底,是深圳棚改最主要的特征之一,能够保障棚改项目的实施,在此值得对棚改项目征收强制执行一探究竟。
本文将从强制执行概念及核心特征、强制执行程序和相关强制执行案例等三大维度对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进行专题研究与解析,主要内容如下:
一
强制执行概念及核心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342号文”)同样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以及给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补偿的活动。”综上可知,房屋征收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收回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并对房屋的权利人进行补偿的行政行为,其完整流程如下图所示:
根据“342号文”有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依法进行证据保全后,辖区政府应当在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强制执行作为房屋征收程序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征收程序在无法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能够顺利推进的有力后盾。强制执行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并非房屋征收的必经程序,若在执行前,被征收人能主动配合签约或搬迁,则无需实施强制执行。但若不能主动配合,则强制执行将发挥重大作用,助力项目顺利实施。
二
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能够有效保障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闭环,强制执行所涉及的主要流程如下:
根据“342号文”强制执行主要有两种方式:
方式1: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组织实施的,辖区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方式2: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交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辖区政府组织实施的,由辖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搬迁和拆除。
对于提起复议或诉讼的被征收人,若最终复议机关或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补偿决定合法的,则辖区政府应当在复议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辖区政府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如辖区政府需就被征收房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原则按以下程序执行:
由此可见,强制执行能够有效保障房屋征收的顺利完成,即在作出征收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仍存在未签约权利人的情形下,强制执行可保障房屋征收的顺利收官。
三
相关强制执行案例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深圳纳入改造计划的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共约52个,其中棚改项目23个,旧住宅区更新项目29个。已发布房屋征收提示的项目数量约15个,已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含征求意见稿)的项目数量约14个,已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的项目数量约8个。
1)行政征收案例解析
深圳市52个旧住宅改造项目中,已发布房屋征收提示的项目数量约15个,已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含征求意见稿)的项目数量约14个,已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的项目数量约8个。
详细项目行政征收推进情况信息见下表:
综上所述,已有15个项目涉及房屋征收,占比约29%,其中,约7个项目仍未到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的阶段,仍在房屋征收推进过程当中,而已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书的项目,有的已实施强制执行,有的已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订合同,有的仍在推进过程中。
若无法在强制执行前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续将陆陆续续有项目步入强制执行阶段,目前,深圳全市范围内已完成强制执行的棚改案例有2个,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深圳市罗湖区船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特针对此两个强制执行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2)强制执行案例一
案例一:深圳市罗湖区“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
罗湖“二线插花地”占地面积约62万㎡,主要涉及木棉岭、布心和玉龙三个片区,共有楼栋1347栋。其中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占比超过95%,居住9.3万余人,涉及当事人8310户。该项目范围中产权关系复杂,安全隐患非常大,被业界称为“棚改第一难”。
2018年8月21日,罗湖区东晓街道港发新村69栋、东湖街道港鹏新村113A栋两栋房屋被拆除,其中4套房屋被依法强制拆除。
被拆除的这4套房屋位于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其中港鹏新村113A栋1套,港发新村69栋3套房。拆除前,这两栋房屋其他被征收人均已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但这4套房屋的被征收人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
据悉,为了保障重大民生工程公共利益迅速落地实施,罗湖区政府2017年3月依法对此处房屋作出征收决定,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罗府函〔2017〕X号),但这4套房屋的被征收人未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请诉讼,也未履行搬迁和房屋移交义务。
因而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土地整备中心)作为罗湖区房屋征收部门,受罗湖区政府委托,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第49条相关规定,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盐田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并生效后,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被征收房屋依法强制执行。
这是自2013年5月1日《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深圳市完成的首次房屋征收司法强制执行工作,意义重大,体现了政府公信力与强制执行力,也对棚改领域未签约户敲响了一记警钟。
3)强制执行案例二
案例二:深圳市罗湖区船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该项目位于南湖街道,属罗湖区“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既是惠及百姓的安居工程、民生工程,也是实现片区统筹规划、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
该项目棚户区改造用地面积106581.5㎡,拆除用地面积为98680㎡,总建筑面积约20.1万㎡,涉及17个小区,11家物业管理公司、75栋建筑物、1908套房屋、1712个权利主体。
该项目正式启动签约后,仅15天实现签约率突破“99.7%”,刷新深圳老住宅区棚改速度,在搬迁上,仅28天实现业主整体交房率达98.3%。2022年7月24日,罗湖区人民政府对于未在征收签约期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发布了征收补偿决定。补偿决定作出后,被征收人提起了行政诉讼,相关案件历经深圳中院一审、广东高院二审,确认了补偿决定合法,最终由罗湖区政府向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相应于2024年2月26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补偿决定内容,并交由罗湖区政府组织实施。根据《行政裁定书》,罗湖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3月20日至29日,先后组织实施了对此6户被征收房屋强制执行搬迁,相关室内被搬迁的物品由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罗湖公证处及有关基层组织见证下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是该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南湖街道办是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房屋征收具体工作。
强制执行完毕后,2024年4月21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船步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六套被征收房屋强制执行搬迁物品认领的公告》。由此,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了该项目推进的实施落地,也是深圳市全市首例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滞留户房屋的案例。
行政征收强制执行的详细过程如下:
总结
综上分析,基于公共利益及保障重大民生工程等需要,房屋征收是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强有力后盾,且已有较多项目在行政征收推进过程中,后续其他存在未签约户的项目也将纳入行政征收范畴内实施。可以预见,行政征收相关政策体系将越来越完善,相关实操案例将越来越丰富,为其他项目行政征收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与提供实操经验。
强制执行则是保障房屋征收顺利收尾的“尚方宝剑”,可见强制执行对于行政征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多数人利益不能向少数人利益让步”,避免了因少数未签约户未签约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以此充分保障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进而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工与建设。
如需了解更多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投资机会,欢迎垂询。(添加好友请备注公司、职务和姓名,中介勿扰!)
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与地方城市更新政策规定,按照行业专业标准原创而成,所用数据基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的市场监测以及对公开信息进行的综合整理与分析,力求公正客观的反映城市更新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因数据统计时间与统计口径的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不保证公众号所载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与完整性,如后续发布内容与前期内容存在差异,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可随时更改且不予特别通知。本公众号所载内容均不构成对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建议,仅供大家决策参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请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特定事实与前提。
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所有,未经书面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翻版、复制、转发或引用本公众号所载内容。未经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公众号所载内容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合一城市更新集团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