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35岁,山西运城人)到 蕲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 至此,该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2022年8月下旬的某天,某石化润滑油公司相关负责人到蕲春县公安局报案,称有人在蕲春县漕河镇租赁仓库冒充该公司品牌销售成品润滑油。接报后,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组建专班立案调查。

专班民警通过传统+信息化模式,历经数月侦查,最终查明一个武汉市生产,蕲春县囤积,辐射黄石市区、阳新县、武穴市等地的制假、售假犯罪团伙,并摸清蕲春囤积假油窝点的具体位置。

在获取大量证据前提下,专班对案件进行收网。经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查处蕲春窝点,一路赶赴武汉查处上游制假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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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蕲春窝点抓获售假犯罪嫌疑人尤某(30岁,武汉人),查获67桶各种型号的假冒某知名品牌润滑油,涉案价值十余万元。但武汉工作组抓捕行动并不顺利,由于制假犯罪嫌疑人胡某(45岁,武汉人)采取间歇性作业,且具备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在察觉到情况有变后,迅速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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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尤某进行审讯得知,2022年6月至8月间,尤某在某品牌润滑油业务人员王某牵线下,认识了武汉生产假冒润滑油的上线胡某。尤某为了牟利,先后11次从胡某手中购买了假冒某知名品牌多个系列的润滑油共计67桶,涉案金额高达11万余元。王某从中获得数千元介绍费。证据显示,王某、尤某、胡某三人均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尤某归案后,民警根据尤某提供的线索,加大对团伙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胡某和王某的抓捕力度,但二人在案发后就逃往外地,隐匿行踪,给抓捕行动带来极大难度。

2024年7月上旬,办案民警获悉该案主犯胡某潜逃至贵州的重要线索,迅速赶往贵州,在贵州省铜仁市警方的协助下,经过数日蹲守,于7月10日成功抓获胡某

在犯罪嫌疑人尤某、胡某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仍抱有侥幸心理,迟迟不肯到案。2024年10月上旬,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多措并举,内查外压,最终在强大的震慑下,犯罪嫌疑人王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了销售某知名品牌假冒润滑油的犯罪事实。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来 源:艾都警事

校 对:罗 莹

编 辑:潘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