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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近年来,随着群众医疗美容消费日益增多,医疗美容市场出现非医疗美容机构从事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机构违规使用注射药品、医疗器械从事医疗美容项目等乱象,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为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美容的内容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包括注射透明质酸钠(玻尿酸)、胶原蛋白、肉毒毒素、修眉手术、隆鼻术等刺破皮肤的美容操作。
二、开展医疗美容的条件
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美容服务应当在依法设置医疗美容相关科目的医疗机构内,按照备案的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由主诊医师或者在主诊医师指导下的执业医师负责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
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医疗美容具有损伤性和侵入性,应当在取得医疗美容诊疗科目许可的医疗机构,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三、严肃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生活美容机构、酒店、写字楼和居民楼等场所,擅自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四、严肃查处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个人。
五、严厉打击以打着聘请、邀请或与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合作为幌子,作虚假宣传蒙骗消费者,实际却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割双眼皮、去纹身、线雕、酒窝成形、光子嫩肤、激光脱毛等违法违规活动。
六、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七、严厉查处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素等药品的行为。
八、处罚措施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99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3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诊所未经备案执业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3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非医师行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59条规定: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且执业人员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加重处罚。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备案的诊所,但无医疗美容相关科目而开展医疗美容的,属于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呼吁广大消费者到正规机构进行医疗美容,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切莫到非法机构进行医疗美容。若在非法机构进行医疗美容,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很难维护自身权益。根据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和举报投诉的线索分析,非法行医人员的警惕性、防范意识不断增强,非法医疗美容场所隐蔽性加强,很多消费者只有在美容失败、发生侵权事件后才会举报投诉,这给行政执法、取证及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难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我市将开展专项整治,对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请向沧州市卫生健康委举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请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举报。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无路可逃,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医疗美容环境!
投诉举报电话:
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17-2320120
沧州市卫生监督所0317-5690901
运河区卫健局0317-2076061
新华区卫健局0317-3036767
任丘市卫健局0317-2223786
河间市卫健局0317-3272856
泊头市卫健局0317-8300681
黄骅市卫健局0317-5236987
肃宁县卫健局0317-5162700
献县卫健局0317-4636022
吴桥县卫健局0317-7341823
东光县卫健局0317-7720270
南皮县卫健局0317-8851751
青县卫健局0317-5281062
沧县卫健局0317-3050088
孟村县卫健局0317-6829210
盐山县卫健局0317-6229663
海兴县卫健局0317-6628377
港城公服局0317-5768215
中捷卫健局0317-5482212
南大港卫计中心0317-5462070
来源:晚报帮办、沧州卫生健康
编辑: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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