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耕地改少了、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把农民利益损害了。”10月19日上午,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会长、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农业农村部政法司原司长张红宇先生在山东省邹平市举办的首届乡村振兴醴泉论坛上,做了题为《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乡村振兴》主题演讲,他针对当下人们对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关切,清晰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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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宇认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就是集体所有,家庭经营,人地关系稳定。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

把握“三权分置”制度内核,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在严防耕地“非农化”特别是“非粮化”的前提下,推动经营权在更大范围、更长期限内,以流转、租赁、入股等方式盘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张红宇在演讲中分析下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仍然是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让土地给农民增产增收。在粮食等资源性农产品生产要加强农业机械应用,节约人工成本的基础上,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土地托管、半托管的形式,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从田间到餐桌的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全产业链服务,形成“传承者兼业+外来者专业”的经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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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构建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张红宇认为,家庭农场要成为农业的基本经营单元,合作社要服务于农业从业者全部产业经营所需。鼓励家庭农场扩大规模,合作社成立联合社。“鼓励各类企业到农村去为农民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

谈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景时,张红宇表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村改革的二次飞跃。”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周爱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