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日起

将在全国铁路推广

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

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

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

可通过铁路12306

(网站和移动客户端,下同)

开具电子发票

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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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电子发票是铁路运输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购买方(可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收付款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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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下称180天),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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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查验、下载、税款抵扣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跨境客运业务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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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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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铁路、人民日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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