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居民的一封信

(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通知书)

尊敬的居民朋友: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天一甬宁保”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请您务必及时办理!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2月25日,缴费截至2024年12月27日。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居住在本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县有效居住证参加我县居民医保。其中,在本县居住的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可由父母一方持户口本和本县有效居住证为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如新生儿与父母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需同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市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本市户籍的以下六类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助: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含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方式

去年已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已不符合参保条件、参保身份发生变化、参保资格需要重新确认的人员除外),直接进行缴费。其他居民可通过“浙里办”APP或至线下医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中小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新参保或原默认续保人员请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税务”中的“宁波社保缴费”服务、“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浙里办”APP等渠道线上缴费;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发起,使用职工历年账户资金代缴划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四、“天一甬宁保”有关事宜

2025年度“天一甬宁保”参保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2月25日,年缴费标准未成年人(200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和居民医保学生档参保人员50元/人、其他参保人员100元/人,具体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等内容详见“天一甬宁保”微信公众号。

医保工具箱二维码

(含居民参保、家庭共济绑定指引)

税务缴费指引

天一甬宁保投保码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医保各项政策以文件为准。

2.医保咨询电话:12393。象山县医保中心办事窗口地址:丹西街道天安路926号。

3.税务征缴咨询电话:65612366,65600998,65733080。

4.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12345。

5.“天一甬宁保”咨询电话:400-6079066。

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医保办理联系电话

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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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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