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区通报了长丰学校臭肉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说这个臭肉不是过期变质的肉,而是10月16日当天宰杀,但由于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所以导致变臭了。

所以,这次的臭肉事件就是一个偶然的食品安全事件,但因为事件影响恶劣,还是从重处罚。处罚最重的是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合计罚没624万元。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停业,接受调查。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罚款10万元,背后的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接受调查,然后就是有三名官员被停职。

这样一个调查和处理结果,不知道大家是否满意,但我至少还有五点疑问。

第一,为什么当天宰杀的猪肉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工作人员都没有发现?难道他们不知道肉会臭吗?

还是说这就是他们的常规操作,只不过这一次正好被冲到食堂后厨的家长给发现了。这么多盘猪肉就这样摆放在后厨,我不相信没人看见。

第二,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竟然连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都没有,那么请问它是怎么获得学校食堂承包权的?

据了解,私立学校餐饮是学校说了算,不走招标采购这一说。既然是学校说了算,那到底是校长决定的,还是学校法人代表决定的,或者是学校承办方云南金诺教育集团董事长亲自决定的。

从天眼查可以看到,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2月,是一家物业公司,成立一个月之后,该公司就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后没多久就承包了长丰学校的食堂。

看起来这家公司就是专门为了承包长丰学校食堂而成立的,关系户的可能性有多大?是不是该查一查。

第三,那个无视家长提问,插兜离场的云南金诺教育集团董事长,没有受到一点处罚,难道他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要知道这所学校是由他的公司承办的,他实际上是重要责任人之一。没想到最后是校长和法人代表承担了一切。

第四,通报说已经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我就想问一问这三位被停职的官员,难道连名字都值得一提吗?还要网友自己去搜,确认了区教体局局长是赵维,也就是那个在台上连“重中之重”都说不清的女子,至于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是谁,还真不知道。

从没有看到这样的通报,这是想给他们留面子,还是说降低对他们的影响,到时候好从轻处理?

第五,从媒体的报道来看,之前就有家长多次反映学校食堂餐食有问题,但学校不重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一次是因为集体腹泻,才找到学校,发现了臭肉问题。

对于学生家长的这个反映,是不是也应该做个调查?然后给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从几次家长沟通会上一些领导的表现,确实让人很不放心,在道歉会上,竟然有学校女领导发笑。不过,这个通报是初步结果,后续应该还会有一个更详细的调查结果,以及处理决定,我们就看后续的通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