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宿松县委批准,宿松县纪委监委对宿松县原招商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金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消费卡,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商引资、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徐金华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松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宿松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徐金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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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编辑:金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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