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杨乐乐,因丈夫朱元军出轨并长期居住在“小三”家,于2023年12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双方于2024年3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夫妻名下房产归朱元军所有,朱元军限期支付杨乐乐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110万元。
2017年6月,杨乐乐与朱元军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买房定居。随着两人工作稳定、收入渐丰,朱元军向妻子提出,希望趁他们还年轻,早日孕育一个孩子。杨乐乐则认为他们目前还房贷的压力比较大,工作也非常繁忙,很难分出精力照顾幼儿,不如等家庭经济条件再宽松一些后再考虑这件事。
朱元军对妻子的“推诿”十分不满,认为她对家庭“不负责任”,杨乐乐则认为丈夫不顾客观条件限制,一昧强求要孩子只会拖累所有人。两人为此多番争吵,夫妻感情也随之出现裂痕。
到了2021年下半年,杨乐乐发现朱元军连续多日回家很晚,并且几乎不与她做任何交流,还以“加班”为由多次在周末等节假日外出不归。因朱元军的生活习惯改变太大,杨乐乐心中难免产生一丝怀疑。经调查后,她发现朱元军与一名陌生女子具有亲密关系。
面对杨乐乐的质问,朱元军没作任何解释,直接收拾东西离开了家,搬去和“小三”一起居住,独留杨乐乐一人在家中黯然神伤。
时间很快来到2023年12月,杨乐乐终于不能容忍婚姻“名存实亡”的现状,决定不再继续为此自我内耗,于是她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律师帮助她离婚来告别过去。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昝晓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明晰杨乐乐的诉求后,首先电话联系了朱元军,尝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帮助杨乐乐尽快摆脱婚姻的枷锁。但朱元军没有任何沟通的打算,直接挂断了电话。冠领律师遂代理杨乐乐提起离婚之诉,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
朱元军存在有悖于夫妻忠诚原则的行为,目前亦长期离家未归,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恳请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并依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
面对杨乐乐的诉求,朱元军并未作出任何答辩,而是向法院提出调解。在充分听取了杨乐乐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她与朱元军进行沟通。双方于2024年3月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夫妻名下房产归朱元军所有,朱元军限期支付杨乐乐夫妻共同财产折价款110万元。法院随后根据上述协议出具了调解书。
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杨乐乐顺利实现了离婚诉求,并且分得了她应得了财产份额。拿到法院出具的文书后,杨乐乐感到一阵轻松,一再向冠领律师表达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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