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芦山县2024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密切配合,通过“随机抽选”“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程序完成了报名、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等各项工作,拟确定以下34名同志为芦山县人民陪审员:

赵 萍、张 利、程美霞、王阳阳、揭成杨、周惠娟、宋 政、寇建华、苏 勤、李现春、庞芮佳、苏彦玲、陆素春、李 健、张 茜、彭文琳、杨梦皓、张 蕾、毛峥宇、谢 斌、李雅立、张艺川、李 卫、胡 康、柴 悦、骆 静、洋 娇、方 杰、王 霄、白步军、杨汝华、罗 潇、郑雅琪、曾 丽。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和反映。

监督电话:0835-6521148 0835-6522853 0835-6522952

特此公告。

芦山县司法局

芦山县人民法院

芦山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