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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擅自更房屋结构属违规操作吗?

家中商品房闲置想改造成“两套房”后分别出租,为何遭到楼下邻居起诉?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辛某十日内将名下房屋卫生间改造项目拆除还原。一起来看看是怎样一回事。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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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吴某、辛某夫妇二人委托恩施市某设计有限公司将名下一套房屋改造成两套。因装修公司的排水方案设计不当,工程完工后,房屋卫生间多次发生渗漏,致使楼下业主王某家主卧顶面有渗水痕迹。随后,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辛某拆除名下房屋内新增改造的卫生间,并请求赔偿心理影响的损失共计22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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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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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辛某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将卫生间设置在王某主卧顶部,卫生间漏水导致王某主卧顶部有渗水痕迹,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王某请求吴某、辛某将其房屋内卫生间改造项目拆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关于王某请求吴某、辛某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因王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吴某、辛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其房屋内卫生间改造项目;驳回王某其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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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房屋装修本是所有权人的正当、合法的权利,但不能超越合理正当的限度,避免对相邻方造成不利的影响。邻里之间,应互敬互助、和睦共处,以维护各自生活安宁、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友善、妥善地处理相邻矛盾,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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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民二庭

作者丨田 蝶

编辑丨喻靖尧

审核丨黄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