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云南昆明某学校家长发布视频,曝光学生食堂的生肉有臭味,迅速引发舆论关注。19日晚,当地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经调查,该批待加工猪肉于当日宰杀,气味存在异常的原因主要是运输与存储不当,执法人员已查封食堂食材,并对校方处罚10万元,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处罚578万元,勒令其停止经营接受进一步调查。

当地有关部门调查结果详尽、处理果断迅速,但这类事件再度发生也引来疑问:近年来,各级政府就学生用餐安全设置了校长陪餐制等一系列规范和严格要求,依然免不了“臭肉”上了孩子们的餐桌,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另据该校家长反映,有孩子已经坏肚子一段时间了,假期在家没事、上学却复发,侧面说明该校用餐安全问题可能已非一天两天。

将这些疑问与中小学供餐环节中的各责任主体相结合,可突出四大关键节点:第一,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到位,校长陪餐制是否流于形式、打马虎眼;第二,食堂作为确保食品安全的具体责任主体,它的承包、运营是否规范、透明,承包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运作问题;第三,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在学校的供餐保障方面是否尽到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补的发放是否公平、公正、普惠,做到了专款专用,尤其是在此次涉事的这类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享受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餐财政补助的渠道是否通畅;第四,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尽到了确保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的责任,定期抽检机制是否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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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上述4个节点也是义务教育学生供餐质量的4条“保险绳”。一次看似偶发问题的背后,可能存在规模性、长期性的漏洞。这也是比此次“臭肉”事件本身更值得关注、更亟待解决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小事,更何况是辨别问题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学生餐食品安全是一个社会教育体系良心的缩影,也是培养下一代人才的红线。4条“保险绳”,不可谓不重视。但如何让“保险绳”在关键时刻生效,而不是沦为摆设,需要从3个层面下功夫。

首先,调查显示,涉事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与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校长没能做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事件的最直接原因。因此,要防范这类事件再度发生,必须强化校方对食堂经营的管理责任,不能让校方把责任也外包出去。同时严抓食堂承包审批与经营状况检查机制,避免无资质承包商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确保义务教育餐饮补贴得到专款专用,而不是成为少数人眼中的“唐僧肉”。

其次,多地实践证明,建立开放的监督体系是保障学生餐食安全的有效举措。近年来被曝光的数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中,家长主动举报是重要来源。在涉及学生饮食健康方面,家长群体既有充足的意愿,也有合适的立场,可以胜任学校食品安全的“把关人”。对此,各地方可建设家长义工监督机制与直通后厨检查通道,一举解决监管部门人手紧缺的结构性难题,还增加了后厨透明度。此外,在已有的校长陪餐制度基础上,还可尝试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加强家校双方监督协作。

最后,强化学生供餐安全要以强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体系为基础。问题食材的追溯、流通环节的监督、供餐企业资质的审核与管理,同样是社会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重要环节。当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体系得到筑牢,学生的供餐安全出现问题的概率也将显著降低。因此,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从宏观上需要加强社会食品安全体系的系统治理与防范能力,将与食品相关的生产、流通环节安全风险压到最低。(作者储朝晖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