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职之后,老板来找我,拿出了一份竞业保护协议叫我签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玩意,如果当初入职的时候你叫我签,我可能迫于无奈就签了。现在我都准备辞职走人了,你拿出这东西要我签,那是把我当白痴了。

我拒绝之后,老板还各种说辞,表示竞业保护协议是合理,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协议,员工有义务签署。他还告诉我,他不会坑我,关于竞业保护补偿金的问题,也在里面写清楚了,后面两年,公司都会按时付给我,这是在规避风险,保护我的利益。

开玩笑,还规避风险,这个竞业保护协议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好吧。

反正我都要走人了,我也一点面子都没给他留:“竞业保护协议确实是合法的协议,也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法律也有规定,任何合同和协议,都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下签订,现在我不愿意签署,你也没权力强求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显然,我这话让老板很无奈了,法律规定他是清楚的,我说的也是事实。除了这个竞业保护协议,还有保密协议等,一般都是员工入职时候跟劳动合同一起签署的。

员工选择接受公司提供的职位,到公司来上班,那就是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了,竞业保护协议和保密协议,是义务其中的一部分。通俗地说,员工想要拿下这份工作,想要得到这个工作机会,这些协议,不得不签,没有选择的余地。要么签协议,要么不入职。我当初入职的时候,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没有签竞业保护协议,显然是公司的失误。

竞业保护协议意味着什么,我是很清楚的,如果我签了,我就不能在行业内混了。而作为一个在行业内混了这么多年的人,离开自己擅长的领域,去其他领域混,相当于成为了一个新手。没经验,没相关能力,自然不可能拿到高薪了。所以,到了现在这个时候,这协议我是无论都不会签的。

我当面告诉老板:“协议我是不会签的,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是不是想用以前的老招数,我跟你对着干就要开除我!那我倒是要感谢你了,我都自己要走的人,还送我一笔开除员工的补偿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这话说完,老板气得吹胡子瞪眼了,不过,我也看出来了,现在的他,拿我没有任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