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绛县公安局连续接到多起车内财物被盗警情。案件发生后,绛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经过全面勘察、综合研判,发现多起盗窃案件的作案目标、作案手段一致,系同一犯罪嫌疑人作案,办案民警通过前期工作,发现该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且作案区域跨度大,随机性强,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民警行程3000余公里,远赴贵州,在贵州警方的协助下,于10月13日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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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男,37岁,贵州省人)魏某某驾车从贵州省窜至山西绛县,白天踩点,夜间先后步行至古绛镇居民区、某小区地库、政务大厅附近,使用技术开锁方式,盗窃作案4起,涉案金额3000余元。到案后,魏某某对其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电动三轮车?抓!

2024年10月7日,盐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巷道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调查走访、调取视频资料、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10月15日,民警将陈某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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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0月6日至1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42岁,盐湖区人,有多次盗窃前科)窜至盐湖区中心城区,趁夜深人静之际,先后在东留村、棉北街及姚孟村盗窃3辆三轮电动车。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盗电动三轮车已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摩托车?抓!

10月15日,平陆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的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过摸排走访、分析研判等工作,民警很快确定了作案嫌疑人林某某,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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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林某某(男,41岁,哈尔滨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在外出倒垃圾时,无意间看到停放放在路边的摩托车,便心生歹念,使用自制工具将摩托车盗走放置在家中,打算变卖。到案后,林某某对盗窃摩托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运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