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版权归属原作者

2019年肖正因需资金周转,分两次向其好友向卓借款,共计15万元。随后,肖正按照约定陆续支付了部分利息,但本金部分一直未能偿还。2023年10月,肖正意外离世,向卓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可能受损,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向卓收集了包括借条在内的所有相关证据显示:肖正生前不仅是某砂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该砂场的日常经营与管理,还拥有自建房一套。随后,向卓被判向邵阳市洞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肖正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肖正生前所欠债务的责任。其间,肖正的妻子、父母及儿子均向法院提交了书面声明,明确表示他们放弃对肖正所有遗产的继承权。

针对本案,法庭基于现有证据及庭审调查确认,尽管肖正的所有遗产继承人均已向法院正式声明放弃对肖正遗产的继承权,鉴于肖正未立遗嘱指定遗产管理人,且4名被告既未推选出遗产管理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已将遗产管理职责移交给相关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因此,法院认定4名被告虽放弃继承,但仍实质性地承担了遗产管理人的角色。作为遗产管理人,4名被告负有法定职责,需对肖正的遗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妥善处理其生前的债权债务事宜。

据此,洞口县人民法院判决4名被告应在管理肖正遗产的范围内,即包括其砂场合伙份额及自建房产的价值内,承担偿还向卓借款本金15万元的义务。文章来源:湖南省法制新闻协会 微言说法 作者: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