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行为,都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如实记录、报告。

对胆敢顶风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对不抵制搞无原则妥协迁就或者不按规定记录、报告的,一经发现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对泄露报告人情况、打击报复报告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据江西日报10月22日报道,10月17日,江西省委印发《关于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市场经济活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市场经济活动等,持续释放出严抓严管、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体现了省委坚决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断营造、优化全省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

《通知》指出,从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宗旨意识淡薄,权力观错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当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与“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相互勾连,违规干预和插手选人用人、执纪执法、市场经济活动等,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仅严重败坏党风政风社风,污染政治生态,而且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对这样的行为要坚决严惩严处,对胆敢顶风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通知》要求,

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行为,都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如实记录、报告。 对不抵制搞无原则妥协迁就或者不按规定记录、报告的,一经发现也将严肃追究责任。 全省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遇到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资金借贷拨付等经济活动的,要及时向所在地方(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请托事项涉及人员为所在地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对报告事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处理或转送相应部门处理。对报告内容要严格保密;对泄露报告人情况、打击报复报告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时,要将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作为工作重点。查处相关问题时,既要查清违规干预和插手的行为,又要查清行为背后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依纪依法予以收缴。尤其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打击“政治掮客”“项目掮客”力度,重点惩治介绍倒卖项目赚取居间费、搞利益输送、帮助跑官要官等行为。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省委部署,严查党员领导干部与“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等相互站台撑腰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坚决破除官商勾结利益链,同时持续加大风腐同查力度,深挖“政治掮客”“项目掮客”、组饭局“攒人脉”等“四风”问题背后的请托事项、利益勾兑、拉帮结伙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通知》明确,离职和退(离)休后违规干预和插手有关事项的,适用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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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廉洁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