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符合条件家庭公示(第八批)

按照《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东区住建发〔2023〕29号)要求,现将经初审符合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46-8228171

邮箱:dyqzfbz@163.com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