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对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监督质效,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近日,寿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
在集中教育大会上,检察干警通过列举今年几起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监管规定导致收监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服从矫正机构的管理,严格约束自己,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正确认识,摆正位置,时刻清醒认识自身身份,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监管,以实际行动积极矫正自身行为;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学法守法意识和生活技能,努力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之人;三是要放下思想包袱,定期汇报思想,在平时工作或者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司法所反馈;四是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国家法治的进步,也是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时刻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切莫以身试法、失去难能可贵的自由。县司法局分管局长贾全成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现场点验,并就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普法宣讲。
此次集中教育采取以案释法与普法宣讲相结合的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升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结果。下一步,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精准发力,凝聚检司合力,能动履职,积极推动寿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寿县检察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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