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公安延吉分局巡逻民警沿珲乌高速执行巡逻任务,当行至珲春方向14公里处时,发现前方车道散落着许多碎片,横贯双车道与应急车道,使得原本正常行驶的车辆紧急避让,纷纷绕行。民警立即停车查看情况。

民警发现,现场存在许多车辆碎片,疑似前后杠体和车灯破碎,同时伴有爆胎碎片,大小不一,零零散散,长达20余米,给过往车辆行车安全造成隐患。一旦有车辆不慎碾压,车辆碎片与轮胎皮卷入车辆底盘,后果不堪设想。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一人在距离现场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防护措施,避免车辆碾压爆胎碎片引发事故。另一人迅速跑上公路,对路面碎片进行捡拾,将其清理出路面。随后,及时通知养护部门前来处置。经过10多分钟的紧张清理,民警终于将公路上的所有碎片全部清理干净,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过现场捡拾碎片痕迹,民警判定为一小型车辆遗留,在现场未发现护栏等有撞击痕迹。民警随即通过指挥中心进行排查,确定为一辆棕色起亚牌小型越野车,在驶离珲春站口时,车辆后杠出现破损迹象。

民警随后联系车主。通过询问得知,该车主将车辆借给朋友戴某,戴某驾车从延吉至珲春途中时,车辆右后轮胎突然发生爆胎现象,破损轮胎将车辆右后杠及尾灯部位打碎,车辆发生偏移,戴某控制车辆从超车道向右侧应急车道并道,在应急车道将车辆停稳,现场更换备胎后驾车驶离。戴某对现场遗留的碎片并未进行有效清理,导致碎片遗留,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民警通知戴某到珲春站口进行核查比对,针对车辆破损情况和现场碎片进行比对,发现现场碎片确实为戴某所驾驶车辆遗留。

民警对戴某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在高速公路发生爆胎故障后,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更换车辆轮胎后,要及时将道路遗落碎片进行清理或拨打高速救援报警电话,通知高速公路养护等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路面畅通。

戴某接受民警的批评与教育,表示当时因为爆胎心情紧张,自己的做法确实容易造成交通隐患,也明白了这件事的严重性。民警随后对戴某进行警告处罚,并告知其及时将车辆进行修理,在之后驾车前要检查轮胎状态,避免爆胎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