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改革攻坚进行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会上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喜强介绍了烟台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过程中实施的相关工作举措。

据介绍,烟台市民政局立足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认真履行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的职责,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推动两项工作提升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认定工作。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是对困难群众快速预警、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的基础和前提。目前,烟台市应用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从防漏保、防错保两个维度设置了因病、因教育、因残疾、待遇重复、生存校验等21类128项预警指标,按照实时、定期、按需三种监测周期开展信息比对,通过平台将预警信息直接下发至乡镇(街道)进行“铁脚板”摸排处置,为做好社会救助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下步,该局将依托预警数据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在稳住低保“基本盘”的基础上,开展好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好预警信息核查处置。依托平台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形成“入库、监测预警、认定或退出、再入库”的闭环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逐步扩大预警监测范围。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边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监测的基础上,尝试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等逐步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强化分层管理、动态监测。

另外,加快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下步,市民政局将出台服务类救助发展意见,进一步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的供给主体、对象范围、服务内容、运行机制等。其中,在对象范围上,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在服务内容上,原则上发展维持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项目,如照护服务类救助、生活服务类救助等;在供给主体上,将坚持政府供给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发展模式;在工作机制上,发挥好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公益慈善、社会组织等职能优势,加强民政内部、相关救助职能部门、社会力量开展的服务类救助资源统筹,避免资源错配和重复浪费,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整体合力。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李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