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从个案探索、类案监督到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推进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自2021年无障碍设施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调查了945个涉及无障碍出行的设施点,发现205条问题线索,并对其中167个问题正式立案调查。为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协同改进,深圳检察机关发出了36份检察建议,明确了整改责任,提出了整改要求。经过不懈努力,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整改存在无障碍设施隐患的道路466条,修复无障碍坡道1266个,恢复盲道4000多米,清理盲道障碍物286处,有效减少了残疾人的出行风险。
一次意外撬起变革
率先明确无障碍建设公益诉讼制度
2021年1月,深圳市宝安区发生一起因无障碍通道被破坏,导致一残障人士摔下轮椅死亡事件。该残障人士驾驶轮椅在一处路口无障碍坡道上坡时,因坡度太大、道路不平,导致轮椅翻倒,抢救无效不幸去世。这一惨痛事件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也成为深圳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的切入点,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残障人士“脚底下的安全”。
2021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采纳了深圳市检察院的修改建议,率先在地方立法中明确创设了无障碍城市建设公益诉讼制度,并对检察机关在无障碍城市建设领域提起公益诉讼作出具体规定。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也明确提出“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这两个法律法规,为推动残疾人、老年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为检察无障碍公益诉讼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聚焦多环节多领域
推动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成员
深圳检察机关的工作聚焦于多个关键环节,包括完善过马路音响提示装置、地铁站盲文标识设置、查处违规占用盲道行为、增设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合理设置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优化公共交通场所无障碍标识系统等等。深圳检察机关以“安全便利”为首要目标,“实用易行”为重要标准,“广泛受益”为最终追求,积极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成果惠及全社会成员。
在最高检2023年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深圳市检察院督促完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无障碍功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针对人行横道未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及装置维护管理不当等问题,深圳检察机关自2022年起便密切关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通过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治理共识,切实保障视障人士等特定群体出行安全。在检察机关介入后,深圳市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市新增安装324个路口过街音响提示设备,排查修复52个路口503套设备,对183套因市民投诉而关停的过街音响提示设备,采取分时段优化音量等级等措施恢复正常使用;全市235个路口1964套现有设备均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除了路面公共交通安全外,2023年7月,深圳市检察院收到市盲人协会移交的无障碍公益诉讼线索,反映深圳市部分地铁站盲文铭牌设置不完善、不规范,影响视障人士安全、便利出行。去年底,深圳市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会,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无障碍设施规划及验收主管部门、地铁运营单位共同参会讨论该问题,并形成了详尽可行的推进方案。会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规划部门已完善《深圳市无障碍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补充盲文标识内容并印发实施,交通部门已指导建设单位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盲文设置技术要求》,已督促完成地铁9号线全线28个站点的盲文标识改造提升工作,并计划于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已开通线路站点的盲文标识规范设置。
2024年5月10日,深圳市检察院在地铁9号线红树湾南站组织召开现场评估会,邀请市残联代表、公益诉讼观察员、无障碍规划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及行政机关代表对整改成效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参会代表对整改成效予以充分认可。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聚焦
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据介绍,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坚决扛起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公益保护责任,不断深化与相关行政机关、残联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享受“有爱”护“无碍”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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