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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申报时间

01

参保登记期自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停保申报自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二、缴费时间

02

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三、参保对象

03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区户籍居民。

2.在我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3.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我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我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4.在我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

四、参保办法

04

1.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区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已在本区就读儿童;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已在本区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由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受理

2.优抚、重度残疾及困难群体由各镇(街道)民政部门统一申报。

3.本区学籍在读大中专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通过粤税通自行缴纳参保费用。

五、缴费标准

05

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全额缴费人员缴费标准为1552元/人/年,10月20日起开始陆续扣费,请务必存足金额备扣。

1.2024年度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的参保人请在扣费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粤税通”缴费。

2.已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3.已成功缴费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4年10月15日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自动结转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不继续参保的,须按要求办理停保手续。

4.2024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4年10月15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5.户籍注销(迁出)、中途升学、死亡、中途参军、服刑等人员需要办理停保手续,建议尽量使用“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停保,操作流程点击。

“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操作流程

6.请各参保人尽量通过“粤税通”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行缴费,减少跑动。

以下为我区受理居民医疗申报的行政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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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我区参保登记电子表,有需要的参保人可自行下载填妥后再提交(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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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人社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宋扬、朱静仪、闵莘、朱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