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一面写有“经侦神勇,千里追车返百姓;警心赤诚,一心为民保平安”的锦旗被送到了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经侦大队。

2024年9月,经侦大队接到钟山区某汽车租赁公司报警:王某将租赁行租来的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驾驶到云南省玉溪市已转卖。接警后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经侦大队迅速行动,组织警力赶赴云南省玉溪市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钟山区某租赁行租到大众帕萨特轿车,将车驾驶到云南玉溪后隐瞒车辆真实信息将车以3万元抵押给当地不知情群众。经查明犯罪事实,经侦大队民警于2024年10月12日将车辆发还报案租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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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经侦大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他们的神勇表现,不仅为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在他们的努力下,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了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民警提示:

租车诈骗常见套路

(一)犯罪分子以自用为由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协议并缴纳租金,其间以延长租期、不定期缴纳少量租金、承诺归还等借口获取租赁公司信任。

租到车后,通过伪造证件等方式使他人相信其为车辆所有权人,进而通过抵押、变卖等方式套现。

(二)犯罪分子利用他人身份从租车平台或租车公司伪装租车需求签订合同,获取车辆后在租期正常用车降低租赁公司警戒心,租期临近时通过拆除GPS信号装置或加装GPS屏蔽器、拉黑租赁公司联系方式或谎称车辆借给他人等方式让租赁公司无法掌握车辆位置,再骗下家,通过伪造车辆登记信息及行驶证等与下家签订合同并取得现金。

(三)一些租赁公司以高薪招聘司机为诱饵、签订隐含“陷阱条款”的租车合同、刻意制造违约后强占押金非法获利;或者许诺高薪吸引司机高价租车,通过不公平合同条款为司机“挖坑”,过户时刁难司机。

(四)有的租赁公司采用“以租代购”模式,把经念歪,衍生出“套路租车”诈骗行为,如0首付、0押金租车,司机试跑后因流水提不出来、公司跑路等情况被骗。

供稿:

钟山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