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10月23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两家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显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的河北分公司、新疆闰物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合计被罚26万元。
具体来看,中国人民银河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的河北分公司因涉嫌“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处以3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近日公布了另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新疆闰物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闰物支付”)由于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高达23万元的罚款。
公开记录显示,闰物支付创立于2011年6月,并于次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其支付牌照更新过程中,公司的业务范围经历了显著变化,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转型至“储蓄账户运营Ⅰ类”。值得关注的是,工商登记信息反映,闰物支付最近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由原来的“新疆润物网络有限公司”更改为现名。不过,人民银行官方网站上的牌照信息尚未同步更新。
此外,付临门成立于2009年,曾用名为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付临门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付临门支付业务涵盖便民支付、银行卡收单等。
据此前报道,今年8月,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日前披露的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付临门”)增加1条立案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的执行信息,执行标的超过1亿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的所属司法案件信息还显示,与付临门在同时成为被执行人的还有浙江银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孔建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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