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10月23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姜志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姜志刚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特许经销商资格、项目招标承揽、业务合作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98万余元。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姜志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姜志刚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并具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调离宁夏两年多后落马
公开简历显示,姜志刚1960年8月生,江苏东海人。他早期在航空航天系统工作,曾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2001年,他转任中组部干部五局副局长,2年后又履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二局副局长、二局局长,2011年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
2013年,姜志刚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2017年履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直至2021年。
2021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近期由银川市选出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姜志刚调离我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姜志刚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去年3月,姜志刚官宣被查。
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去年8月30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经查,姜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记者注意到,双开通报中出现了“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这一表述。
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通报了宁夏丝路明珠塔等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该通报称,宁夏丝路明珠塔项目是银川市筹划建设的集广播电视发射、观光旅游、商务会展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建筑。2018年12月,银川市决定由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市属国有企业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目前已完成塔楼和北裙楼部分工程。项目实际到位资金5.2亿元,其中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资的3亿元全部为财政资金。2022年3月,宁夏本土房企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将对丝路明珠塔项目现场的塔基进行拆除。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