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晚上八点了,沈琼的手机却响个不停。

大宝贝:天黑黑,风凉凉,我怕怕

大宝贝:我感觉风在舔我的膝盖骨!

大宝贝:小姐姐来陪陪我吧!

大宝贝:嘤嘤嘤!

“大宝贝”本名叫宋骁,这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昵称,说是想让沈琼一看到这个昵称就觉得亲切。

沈琼想,她遇上了传说中的绿茶男了。

为了帮表哥陈子衿挡住女生的骚扰,沈琼做了他名义上的假女友。宋骁知道她的男朋友是假的,却经常拿这个开玩笑般的表达着自己的喜欢。

沈琼不禁想起他们第一次相遇。

彼时她刚来波士顿上学,闲逛时看到街头人群簇拥之中,一名亚裔青年和一名白人男子在说唱battle。这种说唱battle简直算是美国的一种街头文化了,只给一个旋律,双方自由发挥,现场作词。

人群中不断传来的欢呼勾起了沈琼的兴趣,她不禁走上前去。

沈琼不懂说唱,但是也看的出亚裔男子是被单方面压制着,他的英语磕磕绊绊,围观群众们也大多都是在白人男子开口时才会尖叫着捧场。

但青年却并不服输,带着气势认真地唱着每一回合,偶尔听到对手哪里唱的好,还会点头微笑。

沈琼莫名地感觉青年有些可怜,她想:说不定他也是中国人呢,大家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就支持他一下好了。

于是在下一回合青年开口时,沈琼一个人寂寥地扬起胳膊为他喝彩,在静谧的人群中格外突兀。

就连沈琼都忍不住默默吐槽自己:简直就像神经病一样。

可在中心的青年却如同找到知音般,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沈琼看到了他脸颊边两个醉人的小酒窝。

下一秒,沈琼就被青年拉上了台。

青年和她四目相对,略带戏虐地勾起了唇角,他唱道:“She make me hearbeat.”(她让我心动。)

人群顿时喧嚣起来,周边的人嬉笑不停。

沈琼只觉得自己脸和脖子都被火灼了一般,红成一片。

这场battle很快就结束了,但是青年拉着沈琼衣角的手却没有放下来,他略带兴奋地带着沈琼去了街角的一家咖啡厅。

他们在那里聊了很久,青年话痨的从美币对人民币的汇率聊到哪家餐馆好吃,一直聊到沈琼略带困意,昏昏欲睡。

最后在他送沈琼回学校的时候,他们才惊奇地发现,他们在同一个大学,甚至同一个专业,青年喜出望外地对沈琼说:“我叫宋骁!你要记得哦!”

沈琼的回忆到这里就被一直“嗡嗡”叫的手机打断了。

宋骁又发来了信息。

大宝贝:我已经想你一整天了。

大宝贝:你男朋友好忙啊!一天不找你都行。

大宝贝:我一小时不想你都不行。

沈琼咬着嘴唇,不想理他。

大宝贝:好羡慕你男朋友,能被你喂这么胖,真是太幸福了。

大宝贝:我就不行了,单身狗,就只能泡健身房。

大宝贝:现在要不要来健身房找我玩。

大宝贝:图片

沈琼点开了图片,她先是猛地一惊,手机掉落在了一旁,然后又满脸通红地在心中默默骂宋骁。

掉落的手机屏幕上是宋骁半掀开衣服、露出腹肌的照片,又帅又野。

宋骁真是太犯规了!沈琼气哼哼地想。

沈琼自小就是高材生,胜负欲极强,字典里也从来只有“成功”和“计划”。

她的人生就像是精心写好的方程式,只要按着等式走下去,注定能求得最优解,然而,宋骁却是最难预计的变量,他随性又跳脱,打破了沈琼的方程周而复始的平衡。

城市经济学的课堂上,老师要求每两人一组,任选一个城市,做经济学报告。本来跟沈琼约好的女生,却在向上报名单的时候,突然变卦,和宋骁换了组。

当沈琼问她的时候,她吐了吐舌头,略带歉意道:“琼,不好意思嘛,那个男孩笑起来太可爱了,他求我换组的时候,一不小心就答应了。”宋骁有小虎牙和小酒窝,笑起来像掺了蜜一般。

沈琼不情不愿,却又无计可施。

“叮咚。”

是宋骁发来的简讯:“琼,来咖啡厅吧,如果你不来的话,我们就会挂科哦。”后面附上一个无奈摊手的表情。

这种失控的感觉,让她有些焦躁,她从未见过像宋骁这般难缠的人。

简直就像宋骁笃定她一定会去一样,沈琼甚至能想象到他的神情,不想让他如意,她沉下了脸回复他:“挂科就挂科好了。”

十分钟后,沈琼还是和宋骁面对面坐在了临街的咖啡厅里。好不容易考上了波士顿大学,离美好人生目标只有一步之遥,不能因为宋骁这个变量,就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沈琼妥协了。

咖啡厅里雾气氤氲,被悠扬的音乐声环绕,橘黄色的灯光从头顶上打下来,一侧头就能看到外面古朴的波士顿街道。

沈琼用手肘撑起下巴,与宋骁对视:“咱们报告的目标是第一名。”

宋骁耸了耸肩:“OK。”

讨论起专业课来,宋骁令沈琼有些刮目相看,两人有一种特有的默契,不约而同的能想到一处。宋骁显然有相当的社会经验,想问题方式很新颖。沈琼的基本功很扎实,两人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后,沈琼对宋骁的态度明显缓和了起来,她很尊重有才华的人。

中场休息时,宋骁收起了精英的做派,眼睛里是闪过雀跃的光芒,提议道:“那么我们要报告的城市就定好是纽约了,那我们现在就去纽约好了!”

宋骁眨巴着眼睛:“只有我们去了纽约,才能写出真正好的报告!”他的声音也跟着雀跃了起来,橙黄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神采飞扬。

沈琼诧异地看着他愈加的兴奋,感觉情况如同脱缰的野马,自己怎么拉都拉不回来,宋骁甚至掏出手机谷歌了起来:“琼,你看,只需要6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就能到纽约!”

沈琼简直怕了宋骁了,这种没有规划的旅途她从未经历过,这么跳脱随性的人她也从未见过。她连忙泼了他冷水,摆手道:“现在不行,我们甚至没有一个详细的计划。”

“我们可以在车上做计划。”宋骁兴趣不减的翻着谷歌,思考着去纽约的可行性:“我们可以去看自由女神像!去华尔街!”宋骁眼巴巴像沈琼展示他谷歌到的纽约图片,露出了小狗讨好主人般的神情,两眼汪汪。

“我们没有车,宋骁。”沈琼连名带姓的喊他,希望能打消掉他的热情。

宋骁冲她笑了笑,露出两只小酒窝来,有些天真的眨了眨眼睛:“有的。”他拿出一串车钥匙,按了下解锁键。

咖啡厅外,一辆黄色的轿车“滴滴”了两声。

“我们明天就回来.”宋骁转动钥匙,启动了车,并向沈琼保证着。

沈琼坐在前排,一边系安全带,一边懊悔今天为什么要过来。这是她做过最疯狂的事情,在异国他乡,和一个并不怎么熟的异性同学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你行不行?”沈琼看着他略微笨拙的倒车技术,怀疑地问他

宋骁给她比了个“OK”的手势,正色道:“如果我去玩赛车的话,职业赛车手们都要失业了。”

沈琼看了看手表,做出最后地挣扎:“等我们到纽约,刚好是半夜。”

“cool!”宋骁兴奋道:“我们可以等等,看纽约的日出。”

沈琼放弃了挣扎。

现在正是下午五点钟,他们渐渐驶离市区。

波士顿是一座古朴的城市,此时正值夏天。他们驶过一排排朴素的红房子和一盏盏老式的长明路灯,驶入一条两旁栽满枫树的小路。彼时人烟稀少,火烧了般红的枫叶映衬着夕阳,延伸到视野的尽头。沈琼在秋风吹拂下陷入梦乡。

这次的旅途本当是一帆风顺的,沈琼却在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感受到车身不正常地左右摇晃,紧接着她听到金属摩擦撕裂的声音,以及宋骁地尖叫声。

她一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汽车正向路边的沟壑冲了下去,还没等她尖叫,整个人就翻了个身,但是被安全带牢牢吊住。

大约过了两三秒,车身停住了。汽车整个翻了个身,四脚朝天。

两个人跪在前玻璃上,沈琼听到宋骁焦急的问她有没有受伤。

沈琼并没有感觉到不适,她连忙反问:“没有,你呢?”

“都没受伤真是太好了!”宋骁感叹到:“还是先出去吧。”

外面天已经黑了,见不到别的车辆,只有少许月光倾泻而下

安全带勒得很紧,光线也暗,沈琼怎么都够不到开关,她求助道:“帮帮我,安全带打不开。”

宋骁跪到沈琼身前,按住开关,沈琼本来被安全带吊得很紧,猛地松开,整个人都扑到了宋骁的怀里,两人鼻尖碰鼻尖,因为贴的太近,沈琼清晰的感受到了宋骁温热的鼻息和贴在她腰上手掌的热度。

沈琼觉得自己的脸如同火烧了那般,耳际也通红一片。

她推开宋骁,两个人借着月光,在车里摸索了很久才找到手机,最后废了很大力气,才推开车门,从汽车里爬出来。

躲过一劫,沈琼心有余悸,她看着碎的如蜘蛛网一般的前挡风玻璃,一边帮宋骁检查发动机,一边追问:“怎么回事?”

宋骁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略带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没注意不小心撞树上了,一紧张方向盘又打反了,真是不好意识。”

从他的话中,沈琼捕捉到了什么,她眯起眼睛问他:“你什么时候拿到的驾照?”

“啊?”宋骁以拳抵唇,有些心虚的压低了声音:“上个星期。”

“上个星期!”沈琼咬着牙,感觉心中有一团火在烧:“上个星期你就敢开车带我到洛杉矶!我不是有问过你行不行!”

“男人怎么能说自己不行!”像是被戳中了某个点,宋骁挺起了腰板,努力虚张声势。

沈琼吃惊的张着嘴,不可置信的看着他:“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这个人真是太不靠谱了!沈琼的情绪向来都没有什么起伏,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生气,只是在车上打了会盹,一醒来就在车祸现场了。

沈琼追着宋骁打,掐他的小酒窝,宋骁可怜巴巴地躲着,小酒窝都让掐红了,他软着声音求饶:“我错了嘛。”

掐累了,沈琼指挥着他:“车没有什么大碍,先给拖车公司打电话,然后咱们跟着他们回波士顿。”

“回波士顿?”宋骁不甘心道:“我们已经快到了,现在离纽约只有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我们完全可以走着过去!”

沈琼拿眼睛瞪他:“车子不要了?”

“无所谓!放在这里别人也开不走,我们回来的时候再找就好了。”宋骁打开后车门,拿出一把电吉他:“去纽约怎么能没有音乐!”

真是一个乱来的家伙!沈琼站在原处默默念叨,但是那头宋骁已经往前面走去了:“快点跟上啦!”

月光宛若薄如蝉翼的轻纱,披在宋骁瘦高背着电吉他的背影上,沈琼在原处楞楞地看他了两秒,还是赶了上去。

真的被宋骁说中了,他们刚好赶上纽约的日出。晨光熹微,整个纽约刚刚苏醒。

提起纽约,所有人最先想到的都是自由。宋骁和沈琼先是搭程白蓝相间富有年代感的渡轮,沿着哈德逊河口到达了被海鸥包围了的自由岛,岛上青铜制的自由女神手举金色的火炬,庄严肃穆的伫立在水天相接之处。

沈琼浓密的棕色长发在海风中打卷,像是被这自由的气息感染了,她同别的游客一起喊着“光明照耀自由女神”,笑得很大声。

“咔嚓”宋骁用摄像机记录下来这美好的一幕。

临近中午,他们在华尔街感受这享誉世界,却又令人闻风丧胆的商业帝国。在路边五彩斑斓的建筑群里吃沾满酱汁的炸面包圈和肉质肥美的大热狗。

有些微醺着,沈琼被宋骁拉进了真人SC店,穿着绿色的迷彩服、端着枪小心翼翼地跟在宋骁后面,不仅没有干掉半个敌人,还误伤了宋骁,她毫无愧意地兴奋尖叫:“I kill you!”

宋骁一脸无奈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大小姐,从第一次见面,你就已经拿过我的人头了。”

纽约的中央公园,又被称为“纽约的后花园”。这里很安静,各种各样的上班族在这里享受午后的宁静,有人坐在长椅上看报纸,有人躺在草坪上。

宋骁半托着沈琼到长椅上。沈琼迷迷糊糊,眯起眼睛晒太阳。

吃饭的时候,沈琼点了一杯酸酸甜甜的饮料,自己明明都提醒过她那是酒了,宋骁默默地心中念叨,可是她并没有听自己的。

沈琼喝醉后,完全不设防,看起来软软糯糯,和平时理智冷静的印象相差十万八千里,很好欺负的样子。

宋骁起了坏心思,捏着她的脸把她捏醒,不顾她微弱的反抗,问她:“喜欢宋骁吗?”

沈琼迷茫地抬头看他,眼睛转了转,像是仔细思索过后,大着舌头回答:“喜欢酒窝,很可爱。”

宋骁开心地眼睛都眯了起来,他不怀好意地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喜欢宋骁吗?再说一遍。”

“喜欢……喜欢酒窝。”

“只喜欢酒窝吗?再多说一点。”

沈琼乖巧地点了点头:“就喜欢酒窝。”

宋骁无奈,感觉革命还任重而道远。他失落地想,喜欢酒窝就先喜欢酒窝吧,至少还是喜欢的不是嘛!

宋骁沉溺在自己的思绪里里,却突然感受到脸上一凉,侧头看过去,只见沈琼打开在街头买的糖罐,一边吃的开心,一边还用沾满糖渣的手戳自己的酒窝。

“不要闹!”宋骁轻轻的拉过沈琼的手,却没想到沈琼把脸凑了过来,一瞬间,他感受到自己面颊上温热的触感,沈琼用舌头去舔了糖渣!

宋骁整个人向后靠去,捂住自己的脸颊,耳朵和脖子通红一片,沈琼无辜的眨着眼睛看他:“甜的,酒窝是甜的。”

宋骁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在发烫。

“噗通,噗通。”他听到了自己心跳声,忽然觉得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一片酸涨,无端让他呼吸急促了起来他怎么可以这么喜欢沈琼。

这样没有结果恋情,令那难以忍受的窒息感铺天盖地的涌了上来,在这暖阳下,宋骁如坠冰窟。

沈琼半梦半醒之间,听到宋骁在叫她。

一睁开眼,是宋骁苦大仇深的脸,他委屈地对沈琼说:“琼,不要睡了,告诉你个坏消息,我的钱包丢了,你还有钱嘛?”

沈琼迷糊地去抹自己口袋,摸了半天,只摸出了一个一美分的硬币,她一个激灵,清醒了过来:“一开始不是只是说去咖啡馆讨论文,我没带很多现金。”

她又伸手去碰自己的手机,果不其然,手机电量早就告罄了,沈琼懊恼地叹了一口气。

“我的也没电了,不过在完全没电之间,我有发信息给朋友,让他把我的另一辆车送过来。”宋骁吐了吐舌头,有些讨好地看着沈琼:“不过他大概明天才能到,今天咱们可能要露宿街头了,琼。”

天哪,沈琼抱住了自己的头,自己最近一定是跟睡觉犯冲,上一次醒来在车祸现场,这次醒来又被告知要露宿街头。

两人相对无言的在公园椅子上坐了一会,纽约的秋天还是有些凉意,沈琼瑟缩了一下,心中默默盘算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耳边传来宋骁略带兴奋的声音:“我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主意!今天晚上不用露宿街头了,琼!”

“什么?”沈琼问他。

“把你的帽子借给我把。”宋骁给了她一个甜甜的wink,小酒窝甜的像是要滴出蜜来了:“相信我。”

宋骁拿着沈琼的帽子走到了公园喷泉处,把帽子放在了地上,取下背了很久的电吉他。

调整好和弦,他开始在街头弹唱。

彼时正值日落,白鸽在宋骁身边盘旋,少年清澈的声线,和不停晃动的指节,都生动的超出了沈琼的想象。

“我想我们之间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告诉我你心中的想法.......”

这首《sway》沈琼听过很多次,讲的是砰然心动的爱情,原版是女生唱的,但是宋骁的版本绝对是最令沈琼心动的,如清冽的泉水,熄灭了沈琼心中所有的焦躁。

“宝贝,你是否给予自己太多约束,而我现在不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和我不眠,或是从这嘈杂的人群中离开,与我一起摇摆。”

夕阳照在宋骁的身上,他时不时地冲沈琼眨眼睛。

不过事情的走向并不如宋骁预测的那般完美,最后,他捧着一把硬币苦哈哈回来了,说:“赚不够住旅店的钱,但是我买了这个。”

他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串暖贴,眼眸宛如月下新雪:“我从唐人街买的,贴上你就不会冷了。”

这一定是沈琼这辈子过的最窘迫的夜晚了,贴着一身暖贴,在异乡公园的长椅上露宿。

但在那一刻,沈琼发觉,或许宋骁真的是很不靠谱的人,做事没有规划,随性又草率,能够带着刚刚认识不久的人去远在几百公里外地方,出车祸,也不看好自己的钱包,可这么不靠谱的宋骁却又是温柔的,甚至愿意去街头卖唱为女生买暖贴。

沈琼在纽约的第一个晚上,是在宋骁的歌声中睡着的,他用最温柔缠绵的声音,哄她睡觉。

第二天,沈琼在公园的长椅上醒来时,只看到披在自己身上的外套,宋骁却不见了踪影。

她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一抬头,就看到宋骁唇角含笑。

“这么紧张?怕我把你一个人丢这儿?”宋骁打趣她。

“你吓死我了!”这句话一说出口,沈琼自己都吓了一跳,什么时候她这般依赖宋骁了。

幸好宋骁并没有在意,他献宝似的把握起来的手递向她:“猜猜里面是什么?”

“幼稚。”沈琼一点都不配合他。

“当当当当!”宋骁打开了手掌,里面躺着一枚车钥匙:“惊不惊喜!朋友刚送来的。”

在纽约繁花似锦的街道上,停着一辆破旧不堪、上世纪款式的改装车。

宋骁在一旁絮絮叨叨:“虽然当时买它时我还没有驾照,但当我第一眼看到这辆车,就知道它一定是我的……”

在美国改装车是合法的,但款式这么旧的沈琼还是第一次见。

蓝紫色的鸢尾花涂鸦在破旧不堪的车身上显得格格不入,但沈琼却一眼看出宋骁想表达什么。

鸢尾花代表的是自由。

宋骁压低了嗓音,微微弯腰,替沈琼打开了车门,他用空乘播报员的腔调道:“welcome aboard。”(欢迎登机)

沈琼实在是放心不下宋骁的车技,回程路上只把宽敞的大陆留给宋骁开。

宋骁在副驾驶上给拖车公司打电话,让他们去指定地点拖那辆翻在路边上的车。

他们渐渐驶回到波士顿,眼前的景物都熟悉起来,可沈琼却又怀念起纽约,虽然她只在哪儿呆过一天。

回到学校时正值黄昏,他们把车停在路两边,在街头的一家咖啡店点了咖啡,沈琼揉了揉肩膀,有了困意。

宋骁一边拿着小勺子搅拌着自己杯子里的卡布奇诺,一边低着头划拉手机。

很突然的,沈琼听到一段录音。

“喜欢宋骁吗?”这是宋骁的声音。

“喜欢……喜欢酒窝。”

沈琼一下子反应了过来,当时虽然她醉了,却还有着记忆,她怒目瞪向宋骁:“你竟然偷偷录音!”神情中透着一片赧然。

宋骁的脸也“唰”的一下红了:“我……我。”他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沈琼越过桌子去抢手机:“让我删掉!”

宋骁躲着她:“不给!”

他们正打闹着,突然一道男声响起:“琼?你也在这?”

沈琼惊喜道:“子衿!”

陈子衿是沈琼的表哥,也是她的假男友,他给人一种成熟大哥哥的温暖感,也有一只小酒窝。

沈琼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很是熟捻,她亲近的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

“我还说过两天去看看你呢!”陈子衿着捏了捏她的脸,带着上翘薄唇的嘴角轻轻一勾,带出一个深浅怡人的酒窝:“在这边还适应吗?”

“挺好的。”沈琼向他介绍宋骁:“这是我的朋友——宋骁。”

出乎意料,一向友善的宋骁没有丝毫要和陈子衿认识的意思,他表情很怪,盯着陈子衿的酒窝许久,先是惊讶、不可置信地看了看沈琼,后又沉着脸,略带敷衍地和陈子衿握了握手:“久仰。”

他并没有继续寒暄的意思,嘴角的微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已土崩瓦解了,只是说道:“我先回去了。”临走前,他给了沈琼一个看透一切般没有温度的眼神,眸中清澈的少年感仿佛都消弭殆尽了。

沈琼被他的眼神吓到了,如同是突然被泼了一盆凉水,她在原地愣了几秒,心慌地追了过去:“宋骁?”

可外面哪还有宋骁地踪影,沈琼只能看着他的车渐行渐远。

沈琼发现宋骁在躲着她,一起上课再也没有主动坐到她旁边主动搭话了,而是和他的朋友在教室的另一端谈笑风生。也是这个时候沈琼才意识到,原来他的朋友这么多,这么招人喜欢。

沈琼:要出来跟我一起上自习吗?

宋骁:我们宿舍马桶堵了,没法上厕所,憋得难受,这次我就不去了。

沈琼:???

约他出来永远都是拒绝,就连名称也改了过来,沈琼握紧了手机,意识到宋骁好像生气了,她坐立不安起来。

起初沈琼还存在着侥幸心理,摸不准宋骁为什么生气,宋骁明明知道陈子衿是假男朋友,或许他并不是在恼火她,也许过两天就好了。

可当沈琼坐在图书馆中第一百零一次想起宋骁时,她再也沉不住气了。

在他们去纽约之前,宋骁送过她很多东西,自己也该还礼了吧!

沈琼说干就干,她跑遍了大半波士顿的中古店,才找到一条作古的牛头银项链。

宋骁说唱时最喜欢带这种银配饰了,虽然两腿酸胀,但当她脑海中浮现出宋骁灌了蜜般的微笑时,心头一股酥酥麻麻的痒意蔓延开来。

已是黄昏。带上礼物,沈琼跑到宋骁经常会去练习的音乐社团。

社团的场地并没有很大,远远的,沈琼看到宋骁一个人坐在偏角落的地方,有些无聊似的拨弄着电吉他。

她正要上前,就被一位金发碧眼的女生抢先了。

女生像是在请教他一些弹吉他的技巧,宋骁先是说了两句话,后来说不明白一般,主动拉着女生纤细的手放在了琴弦上。

沈琼看着两人谈笑,只觉得两人交叠的手格外刺眼。

不想再看下去,沈琼上前打断了他们:“宋骁,这会有空吗?我找你有点事。”

宋骁的脸色在看到她的瞬间就变了,他皱起眉头,对身边的女生说道:“等我一下。”

他们一起走到一个空旷的天台,宋骁面无表情地开口道:“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着他并不怎么高兴的神情,沈琼有些忐忑地把精心准备的礼物奉上:“这是之前你谁送我东西地回礼。”

宋骁并没有接,一阵闷笑,他凑近了些,轻轻地拍了两下沈琼的脸颊,在她耳边道:“以后不要来找我了。”那声音轻的如同清晨一场不着痕迹的雨。

沈琼一个人在天台上站了良久,秋天的风带着瑟瑟凉意,沈琼裹紧了身上的外套。

波士顿夜晚的街道是喧闹的,可这遍地的喧闹都与沈琼无关。

街角的酒吧里放着歌,正是宋骁唱过的那首“我想我们之间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告诉我你心中的想法....... ”

“宝贝,你是否给予自己太多约束,而我现在不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和我不眠,或是从这嘈杂的人群中离开,与我一起摇摆。”

彼时他们还在纽约,宋骁带着她体会了她人生中最炽热喧闹和自由,但在她深深的沉溺于此时,宋骁却带着她的全世界转身离开。

“要跟我说唱battle吗?”沈琼在波士顿的和宋骁初遇的街头到处问过路的行人。

她拿着几瓶酒,微醺的眯起了眼睛。

在无数次拒绝后,还是有一名男生答应跟她battle。

所有的景色在沈琼的眼里都是迷乱的,她不知道自己在唱什么,却喊的很痛快,最后她把喝完的酒瓶子摔在了地上,然后拿出新的一瓶和对手碰了碰:“敬自由。”

沈琼踉踉跄跄地走回音乐社,宋骁正从里面走出来,她气势汹汹地走了过去,把宋骁抵在墙上,笨拙地覆上他的唇。

一吻过后,沈琼这些天所有的情绪都如同找到了发泄口般地喷涌而出:“撩过我之后又没有新鲜感了吗?还是说你对每个女生都这样!”

“明明有了男朋友还跟着我鬼混的人,又有什么资格说我。”宋骁拧着眉毛,也窝着一肚子火。“假男朋友就可以搂搂抱抱吗!你不是喜欢酒窝吗?那你就去看他的好了,还来找我干什么?”

也许是酒壮了胆子,亦或是沈琼本就有这样的基因,她有些粗暴地凑近了些,想堵住宋骁喋喋不休的嘴唇。

但是宋骁冷漠地推开了她。

“你听好了!”简直是用喊的:“陈子衿是表哥,我只喜欢你的!”

在宋骁愣神的缝隙,沈琼终于得逞了,她又一次吻上了她的男孩。

这是沈琼人生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在寂静无人的夜里,亲吻自己喜欢的男孩。

宋骁对沈琼而言,完全超过了“喜欢的人”这样的含义,他是自由的代名词,她生命中唯一的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