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个高层建筑小区存在消防通道、消防回车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被改造成停车场或被停放车辆非法占用,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规定,随意改变单元楼前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等问题,致使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救援设施无法发挥作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并立案审查。

磋商整改确保检察建议精准落实。召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召开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公益诉讼诉前整改协调会议。通过磋商整改,提升检察建议书内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被监督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达到监督精准化的目的。

公开送达助力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该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职能单位对小区内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设施被违法占用的情形进行排查整治治理;依法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已入住的所有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实效。收到检察建议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督促房地产事务中心组织辖区内47个小区物业公司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全县各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工作治理重点进行全面整改,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公安、市场监管、房产等部门集中开展每周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共累计排查住宅小区、村民自建房106个,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60家,现场清理停放电动车336辆,清理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6处,推广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拒载技术53处。通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经实地查看走访,确认小区内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消防设施被违法占用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