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刘威为救舍友被砍7刀的经历,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这位90后女生传来最新消息:她以综合排名第4名加入公安辅警队伍,成为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刘威加入公安辅警队伍
2019年6月5日20时许,刘威的室友与其男友发生感情纠葛,该男子持水果刀到达两个女孩合租的住处,在门外将其女友扎伤。
刘威在室内听到室友的呼救声,立即从厨房拿出菜刀,打开房门欲将其救进屋内。“如果我开门出去救她,我肯定会受伤;如果我不开门,她肯定就没命了。”刘威说。
不料,情绪激动的男子夺下了刘威手中的菜刀,并用菜刀和水果刀对刘威进行攻击,室友趁机逃脱,刘威身中7刀,忍痛用语言分散男子注意力,趁其不备逃出屋外并报警。
当民警赶到时,刘威因流血过多已经昏倒,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将她和室友送医抢救。经诊断,刘威受伤严重,最危险的伤口距离胸膜只有几毫米,再深入一点,她很可能性命不保。
2020年,刘威荣获“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年被评为“津城百姓英雄”,其后还获得了全国见义勇为英模的荣誉。
刘威荣获“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刘威出生于1990年,山东菏泽人,2014年从家乡考入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大学毕业后,刘威选择留在天津。
刘威出生于1990年,山东菏泽人
多年来,刘威一直想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今年初,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得知这一情况后,根据有关规定提出让更多优秀见义勇为人员加入公安辅警队伍的建议。
最终,刘威经过备考,以笔试第八、面试第三、体测第一、综合排名第四的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如愿成为天津市公安警务辅助人员。
新的起点,
祝福刘威!
网友祝福刘威
综合自光明日报、天津日报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延伸阅读
遭遇校园欺凌后,未来新的人生该如何回到正轨?6月7日央视播出报道《向校园欺凌说“不”》,报道了发生在江西省新余市司法警官学校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据央视报道,受害女生被同寝室两名室友殴打数小时,先是被扇耳光,而后两女生用鞋底轮流抽打她。受害女生在校遭到殴打不止一次,受伤后休学在家。
近日这起校园欺凌案开庭审理,南都记者采访了被欺凌的女生佳佳,还原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
两年前被欺凌的记忆,像水草一样缠住了19岁的佳佳,她时常陷入梦魇,因为“梦见被室友殴打的场面而惊醒”,发抖到不敢睡觉。
她的人生也被按下暂停键,因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重度抑郁症”和“中度焦虑症”,两年来佳佳无法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她多次出现自杀行为,只能由家人24小时轮流看护。因被施害者用鞋底抽打面部,致使咀嚼功能受损,佳佳现在仍无法正常进食。
近日,佳佳将两名施害室友及学校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其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8.9万元。6月6日下午,该案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名同宿舍室友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在该案中存在过错,因原告不讲卫生导致同学产生纠纷。被诉学校认为,学校已尽到相应管理职责,最后一次殴打也是偶发原因导致,并不是校园欺凌。
事发学校 受访者供图
“我们找不到佳佳了”
“阿姨,我们找不到佳佳了。”2022年6月5日晚9点半,家住河南省辉县的赵女士突然接到女儿室友打来的电话,称佳佳熄灯时没有在宿舍,而且到处都找不到她。
一种不好的预感笼罩着赵女士,女儿的手机是关机状态,她又给女儿班主任詹文斌打电话,班主任回复称,“应该不会失踪,听同学说(晚上)8点多还在食堂见过她”。
女儿佳佳就读于江西省新余市司法警官学校中专一年级,17岁的她平素开朗懂事,从来没有无故失联,赵女士来不及多想,连夜驱车赶往1000公里之外的新余,路上打电话报了警。
次日一早,赵女士赶到了女儿学校门口,见到了浑身淤青、耳朵流血的佳佳,湿漉漉的头发散发着尿液和肥皂水的味道。班主任告诉赵女士,佳佳一直躲在教室的桌子下面,警察和学校老师找到她的时候,身上已经伤痕累累了。
从佳佳断断续续的描述中,赵女士逐渐还原了女儿被同宿舍室友欺凌的经过。
佳佳与李斯、吴筱是同学,且住同一宿舍。2022年5月至6月初,李斯、吴筱在学校内持续要求佳佳为其购买零食饮料,以各种理由对佳佳实施殴打,佳佳曾向班主任反映情况,但无任何改善。
赵女士回忆,5月份有几次跟女儿视频时,发现女儿眼睛或鼻子上总有些淤青,她询问原因,女儿总是以“不小心撞到”或者“被蚊子咬了”搪塞过去。在此期间,女儿的生活费也从每日20元涨到每日60—70元,女儿也在出事后坦陈称增加的生活费主要用途也是被室友逼迫购买零食、饮料。
但欺凌仍在持续。据佳佳称,6月3日,李斯、吴筱在宿舍中要求佳佳将她们二人吃完的泡面桶扔掉,佳佳照做后,李斯、吴筱仍借故对佳佳进行殴打。次日,李斯、吴筱无故再次殴打佳佳。6月5日,李斯、吴筱再次强迫佳佳购买饮料,佳佳将饮料放到桌上时恐惧发抖,不小心将饮料洒出,李斯、吴筱以此为由再次对佳佳进行殴打,在长达5个小时里,李斯、吴筱在宿舍内使用鞋底轮流抽打佳佳的头部、面部,还故意将洗衣服的脏水混合小便浇在佳佳身上。
佳佳不堪忍受暴力,从宿舍逃到教室,钻到课桌下面躲了起来。
佳佳讲述被欺凌的过程 据央视截图
罗生门
这一校园欺凌事件,在两名施害者及其他室友的讲述中,却呈现出“罗生门”的一面。
6日上午,佳佳和几位室友在新余市公安局仙女湖分局河下派出所,接受警方询问。
一位同宿舍的室友向警方陈述称,6月5日下午4时,宿舍厕所被佳佳弄堵了,李斯在寝室内通厕所,打电话让佳佳十分钟之内回到宿舍,把厕所里的东西清理掉,大概20分钟后佳佳回到寝室,不小心把可乐泼在李斯身上,两人起争执后,李斯用手扇了佳佳一巴掌,佳佳在被打之后,洗了个头离开寝室。
吴筱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则否认自己对佳佳实施“殴打”,称“只踢了佳佳屁股几脚,没有扇耳光”,她同时表示,“李斯用拖鞋打了佳佳的背部和肩膀,打了多少下不清楚。”
李斯承认,确实因为佳佳把可乐洒在自己身上而扇了她四个巴掌。
警方询问笔录显示,两名施暴女生承认对佳佳采取了打耳光等暴力行为 央视截图
除此之外,李斯也承认,她和吴筱曾于头一天晚上将佳佳带至宿舍楼4楼的空房间进行殴打,原因是“佳佳爬上上铺时,踩到了下铺吴筱的头发,当天上午佳佳还扔了李斯要用的东西”。李斯称,她拿着当时穿在脚上的拖鞋,打了佳佳后背和肩膀处大概七八下,吴筱用脚踢了佳佳屁股三四下,但佳佳并没有还手。
根据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佳佳被他人打伤头部、脸部、手臂、背部、脚部等部位,双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出现神经性耳鸣,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鉴定意见还显示,佳佳遭受他人欺负、殴打事件后患有创伤性应激障碍,该创伤性事件与其目前所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作用。
持续两年的梦魇
遭遇校园欺凌后,2022年6月初至2023年8月,佳佳先后在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银河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外伤及“创伤后应激障碍”。
出院回家后,佳佳仍未恢复健康。赵女士称,因被施害者用鞋底抽打面部,致使咀嚼功能受损,佳佳现在仍无法正常进食。佳佳还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和“中度焦虑症”,多次出现自杀行为,两年来她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只能由家人24小时轮流看护。
两年时间过去了,佳佳仍会时常陷入梦魇,她常“梦见被打的场面而惊醒”,因此而发抖、不敢睡觉,还梦到遭遇室友威胁称“不要告诉家长”。
赵女士称,佳佳被打后,家里已支付了近十万元医疗费,但并未收到吴筱、李斯父母的赔偿金及赔礼道歉,只收到由班主任出面给付的9000元钱。此外,新余司法警官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但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对佳佳的伤害存在过错。
2023年10月5日,佳佳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吴筱、李斯与学校列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其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8.9万元。
庭审焦点:鉴定结果是否准确存争议
6月6日下午,该案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从庭审现场反馈的信息来看,吴筱、李斯两位被告的代理律师辩称,在该案中原告存在过错,因不讲究卫生引发同学产生纠纷,此外,鉴定材料并不能证明被告打骂是造成原告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抑郁状态的主要原因,申请重新鉴定。
律师还指出,原告与被告长期存在纠纷,吴筱、李斯多次申请调换寝室,学校并未给予重视,因此学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江西省新余市司法警官学校则认为,学校已经尽到相应管理职责,本案发生原因是学生之间的侵权行为,学校也并非早已知道原告被殴打,最后一次殴打也是偶发原因导致,并不属于“校园欺凌”。
佳佳的班主任接受央视采访时说:“不就是打了两次” 央视截图
佳佳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告诉南都记者,佳佳因校园霸凌遭遇了身体和精神的严重创伤,已经造成严重后果,该案已涉嫌刑事犯罪,因此佳佳的亲属已向新余市渝水区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能追究施害者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再次开庭、由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再由法院根据询问结果决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南都记者关注到,针对校园欺凌的治理,近年来引发中央部委的关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还部署了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制定细化校纪校规,明确不同欺凌行为的相应惩戒举措。同时,要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
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称,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妥善处理校园纠纷。
(佳佳、李斯、吴筱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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