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民生问题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群众安危冷暖,一头连着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须臾不可轻忽的“国之大者”。

自今年2月最高检提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省检察院、成都市检察院工作要求,坚持一体履职,以“三个突出”促进“三项强化”,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专项行动各环节、全过程,全面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实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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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政府与区检察院等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专题会议

突出重点人群

提升民生保护墙高度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省检察院、成都市检察院工作要求,新津区检察院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推动利民实事落地生根,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顺应民之所想、所盼,为民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7月,新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严重超载违法接送托管学生的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校外托管机构存在学生安全监督管理权限不明确、监督薄弱等问题,随后向新津区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并结合案例提出意见建议。7月9日,新津区政府办针对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全区11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会,就检察建议提出的切实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治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由于检察建议正好契合暑期对学生的安全管理教育,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在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开展综合社会治理工作,与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如何共同落实检察建议展开交流讨论,并就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今年以来,新津区检察院针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共支持起诉办理相关案件3件,使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8件,为农民工快速追回工资11万余元。开展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有效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一场无妄之灾让一个家庭陷入困境,怎样才能“绝处逢生”?

2023年9月,张某国醉酒后无证驾驶小型客车,造成退役军人岳某峰及其家属杨某娟两人重伤送医抢救。案发后,新津区检察院立即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在案件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阶段,推动被告人张某国认罪认罚和对被害人全力赔偿。针对岳某峰受伤后脾脏全部切除,杨某娟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两人因伤支出各类治疗费用20万余元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情况,该院通过司法救助,及时向岳某峰及其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同时,该院还拓展救助渠道,帮助岳某峰重返家装行业从事管理工作。目前,岳某峰及其家庭收入来源稳定,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突出重点领域

增强民生保护网韧度

为推动安置小区消防安全,新津区检察院今年以来针对辖区安置小区消防安全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

办案中,新津区检察院走访排查了望江、美源、龙王渡等较大安置小区,涉及住户5500余户14000余人。其中,花源街道美源小区共有住户1797户4000余人,属于新津区较大的安置小区。经过排查,检察官发现该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情况较为突出,存在部分“安全出口”标志损坏,灭火器、消防栓未按规定时间巡检,部分楼栋地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未建设防火隔离分区等。

根据调查的情况,新津区检察院于今年3月立案后,与区公园城市局、消防大队、花源街道办等部门磋商,并于4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场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召开美源小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会,及时移走停放在单元安全出口、楼层内的电动自行车,清理长期停放在地下室的“僵尸车”。花源街道责任科室对美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约谈,督促物业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并24小时值班值守。在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库加装隔火墙,并制定小区电瓶车停放及充电车棚扩建方案,推动花源街道办投入资金15万元,满足业主集中停车和充电需求。

今年以来,新津区检察院重点围绕金融、国防、环保、公共安全、食药、社保、住房等民生热点领域,突出“四大检察”同题共答,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不断推进“检护民生”走深走实。

聚焦金融领域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今年3月以来,新津区检察院办理了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及时落实对被执行人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措施,维护金融领域的资金安全。

聚焦国防领域安全,新津区检察院围绕军地检察院协作开展人防工程专项监督行动,摸排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案件线索1件,通过检察建议成功收回欠缴的人防费150余万元。

聚焦世界灌溉工程遗产通济堰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津区检察院在办理虞石桥水电站水体污染公益诉讼一案中,与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区、青神县检察院会签《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保护机制》,加强通济堰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保护,助力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

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新津区检察院针对老旧小区、养老机构等重要民生场景的电梯、消防、售卖伪劣燃气灶具等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5件。其中,围绕老旧商住小区公共安全领域维修资金违规使用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该模型获得成都市数字检察模型创意竞赛一等奖。

突出协作配合

筑牢民生保护链强度

守护民生福祉,全社会携手并肩。今年全国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等民生工作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回应了多群体、多层次的民生需求。在这曲“大合唱”中,“检护民生”无疑是一个响亮的音符。

“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结婚40年后,我终于拿到结婚证了。”今年春节前夕,新津市民李某甲在收到结婚证后,特意给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2023年,年近七旬的李某甲与妻子张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管部门要求提供二人的结婚证。由于二人1984年结婚时仅举办了婚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夫妻二人到民政局咨询时得知了一个“惊天”消息:李某甲在1997年已经与万某登记为夫妻。对于这份错误的“鸳鸯谱”,李某甲找到民政部门要求撤销,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符合撤销条件。随后,李某甲在朋友的建议下,向新津区检察院寻求帮助。

为化解这起婚姻登记行政纠纷,新津区检察院立即启动了监督程序。经过走访调查得出最终结论:1997年3月,李某乙与万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工作人员误将李某甲与李某乙的身份证搞混了,这才造成了李某甲与万某长达26年的错误婚姻登记。今年1月18日,新津区检察院为此召开公开听证会。与民政部门会商后,新津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民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撤销了李某甲与万某的错误婚姻登记,并为李某甲与张某、李某乙与万某重新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新津区检察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工作机制。

面对劳动者的“忧酬烦薪”事,新津区检察院协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与新津区人社局签订《关于共同推进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的实施办法》,成功化解李某等14人向区人社局投诉的向某及某公司恶意欠薪行政争议案件,推动当事人及时支付被拖欠的工资5万余元,成功化解了群体性行政争议。

针对耕地保护领域,新津区检察院强化行刑衔接,与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签《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今年1月,该院办理兴义镇波尔村乱占耕地公益诉讼案,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镇政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成功督促违法企业恢复占用耕地4.5亩。

致力构建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守护“天府之根”“古蜀之源”的秀美安澜,新津区检察院针对农村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新津区公园城市局会签《关于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围绕新津修觉山杜甫诗碑、修觉寺双井、兴义镇杨家院子等历史建筑开展公益诉讼专项保护,防止农村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过渡开发和损坏。

展望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检护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未来,新津区检察院将把“检护民生”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办出更多人民有感受、社会有共鸣、法治有回响的高质效案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可感可触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