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谈恋爱同居了,到底谁吃亏呢?
正常来说恋爱都是自由的,是互相选择的结果,不存在谁吃亏谁占便宜,若是觉得自己吃亏了,为何要选择这样的一份爱情的。
不过,还是有的人分手后觉得自己付出了青春和贞节,感觉自己受委屈了,所以想要一些补偿。但是,说这个话的时候,也得看看最终是谁不同意结婚的吧。
谁对谁错还是要搞清楚的。
更重要的是,男生他也是人,是不是也有青春呢?
我们说一件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这样的一个真实的事情吧,女子花费了男友俞先生200万元钱,到了男友想要和她结婚的时候,她不同意。
男友一气之下,把她起诉了,让她返回200万中的86万。但是,女子说86万本来就不应该还,因为自己付出了青春和贞节。
还说若是让我还回去这86万元,谁赔偿我的青春和贞节呢?
一会我们再说法院里是怎么宣判的?现在我从头到尾说一下这个事情,让大家来评评理,看看到底谁才是无理取闹者。
事件中的女主人翁姓徐,是山东人,26岁。
通过视频可以看出她的面相长的还是不错的,皮肤白皙,身段高挑,外加一头乌黑的头发。
年龄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了,现实当中这样的女子不乏追求者。如何选择一个和自己适合的对象,是徐女士一直考虑的。
前两年,她在杭州工作的时候,认识了愿意为他花钱的这个男友俞先生。一开始这个男友追求她的时候,她是不同意的,因为这个男友比她大了12岁。
她很介意这件事。
再就是她的身高是1.7米,男友是1.65米,她觉得身高上追求自己的人也和自己不搭。两个人并不是很般配,就拒绝了他。
不过,这个男友很不一般,他事业有成,开了好几家公司,再说直白一些,就是有钱,是一个成功人士。
关键是这个男子出手阔绰,动不动就给发红包,最小的一个红包也是5200万,最大一笔转账11万,40万的宝马车说买就买。
遇到了这样的多金中年男人,12岁的差距,身高1.65这能叫事吗?
徐女士综合比较了一番,和其它追求自己的人相比,确实是没有比他更富有,更大方的了,所以,就答应了和男子交往。
她自己就说,若不是她有钱,她愿意为我花钱,我也看不上他呀。这话说得有点太自负了,不如说说自己有啥?
美貌确实是一种优势,但是,不能拿来当作是一个砝码呀。
徐女士说下面这11万是刚追求她的时候,男友给她转账的,寓意说的就是一心一意的意思。
你看,一开始就给了一个11万的转账,是不是能够俘获一些女孩的心呢?
一年当中不管是什么节日,有节日或者没有节日,男友都要给她转钱,没有理由也要找一个理由赚钱给她。
比如,想要让她买几杯奶茶喝,给她转账5200元,备注报销奶茶的。
想她的时候时候给她转账5200元,告诉她宝贝我想你了。
多则几万,少则几千,都是这样转出去的。
男友前前后后,在她的身上,花费了200多万元。
徐女士因为认识了这个男朋友,也算是有钱人了,混进了上层社会的交际圈子。
不过,当时的她还在上班,尽管说工资不高。但是,这样的时日没有持续多久,后来男朋友告诉徐女士,要不你别上班了,反正我有钱,可以保证你的生活无忧。
说白了在女方看来自己就是被包养了,她也就答应了,愿意过这样的生活。
现在对于徐女士来说,她的任务就是吃和玩!
年纪轻轻就过上了这样的生活,她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羡慕她的。她也对这样的生活十分的满意,整天无忧无虑的。
男朋友是对她各种的宠爱,为了方便她出去玩,男朋友趁着跨年日的时候,还给她购买了一辆40多万的宝马车,车主的名字就是写的女方的。
可见,这个男人对她有多爱。
但是,这样的爱情,在他们谈了两年之后,还是出了问题了。在男方看来,女方是完全接受了自己的,而且一开始找她的时候,就是奔着结婚去的。
现在已经谈了两年了,彼此也都了解对方了。更重要的是女方也28岁了,自己也是迈入40岁的人了。现在应该是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所以,男子就提出了要和徐女士结婚的事情。
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样娇宠的一个女朋友,根本就没有接受过他,从开始认识,就没有想要和他结婚过。
跟他在一起,就是因为他有钱。而且两个人也不可能结婚的,女方誓死都不会答应的。
这种情况下,男方有一种被耍了的感觉,他很不明白若是不接受自己,为何要接受自己的钱呢?若是早就想好了,不会和自己结婚,为何不早早说出来呢?
现在告诉男方根本不想和他结婚。
男子很生气,想要让她退回买给她的奥迪车,女子不同意,说你送给我的,我朋友都是知道的,现在你想要就要呀。
男子也想要回一部分曾经给女子的钱,但是,女子也是一分都不退。
两个人就这样闹掰了。
最终,男子到了徐女士所在的县城,把她给告了。让她返回自己为她花费的200万中的86万,为何是86万元钱呢?
因为这86万都是平日里的转账,也就是说是有据可查的且能够证明可以要回来的。其它的送给女方的一些礼物奢饰品之类的,找不到记录,也就算了。
女方也是承认男方为自己花费了200多万的。她觉得这些都是她应该得到的,因为她付出的不仅仅是青春,还有贞节。
最终法院判了,说的是女子应该返回人家的这86万,其实是96万有10万法院觉得是无偿赠予,所以,就没有算进去。
不管怎么说,很显然徐女士是不占理的。人家要给你结婚,你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你这不是耍流氓吗?
但是,徐女士也有自己的理由,因为男方说的是这86万元算是彩礼费,以彩礼费的名义让她退回的。
徐女士说,家长都没有见过,更没有订亲过,两个人的关系,顶多算是普通的男女恋爱关系,男子给她的钱,她就不应该退还,而且她始终没有说过,要嫁给男方。
同时她还强调,恋爱两年多,我陪你这么长时间对吧?我的青春我的贞节,都是无价的,谁给我赔偿呢?
徐女士始终不认为自己有问题,她觉得不结婚只恋爱只花男方的钱,这就是对的。针对男方对于自己的起诉,她表示不服,并且将要反诉。
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上面仅仅是女方一方的说辞。
男方这边也有自己补充的:
关于钱财这一块,男方确实是花费了200多万给她。不过,每一次转账,他说都是女方让她转的,即便是最大的一笔11万的转账,也是女方告诉他,说自己的父亲需要一辆车,让他买单。所以,就转给了她11万。
但是,在女方的口中,说的就是为了向自己示爱转了这么多钱。男子的回答是,示爱用得着一次转那么多么?
大部分转钱都是女方张口给他索要的,所以,他才要让女方把这些钱退回去。
至于宝马车,徐女士说的是男方主动给自己买的跨年礼物。男方说是徐女士让他买的,确实是赠与给徐女士的。
徐女士见自己的很多谎话被戳穿了,她就说自己也是一个懂得付出的人,还给男友买过礼物,只不过我买的礼物金额比较小,但是,也表达了我对他的爱意。
男子对于徐女士的回应是,从认识到持续两年的关系当中,只吃过她请过我的一次饭,至于说礼物,不知道她送给了哪个男人了。
俞先生还提供了一些有利的证据,两个人发的信息当中,有提到和丈母娘见面买东西吃饭的事情,也就是说俞先生是见过女方家长的,准丈母娘也是知道自己的存在的。
等于是徐女士又撒谎了!
不管怎么说,最终俞先生认为自己的所有付出都是不值得的,自己的感情被玩弄了,两年的时间花费200万,都买不到她的真心。自己的钱也是一分一分赚来的,既然不愿意结婚,那总应该把钱给退回来吧。况且并不是让你退回所有的。
可是,徐女士还是不同意。不过,最终二审宣判的结果,还是按照一审的来看,86万理应退给俞先生。
至于说青春和贞洁,其实错付的应该是愈先生,要赔偿也应该是他索要。本来就不打算和他结婚,为何要欺骗他呢?
耽误了人家两年的时间,最终却要让人家来买单。更重要的是,这两年你若是不和俞先生一起过,你的青春就不会流失了吗?
自己不对在先,见钱眼开,最后还想要倒打一耙,奇葩的有点过分了。还好最终法院追回了86万给俞先生,否则,真的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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