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唐有壬是国民政府外交部的次长,为人极端狡猾,处事八面玲珑。

他既和汪精卫、"西山会议派"密切往来、也和国民党中央要员的"政学系"、"CC系"勾勾搭搭,暗送秋波。

须磨弥吉郎是日本驻南京总领事,阴险毒辣。唐有壬和他往来甚密、双方进行一些外交事务上的会见乃是正常的,并不致引起人怀疑,但他俩就在这些公开的接触中进行一些秘密活动。

据在日领事馆工作的华人报告,须磨每到外交部会见唐后,往往回领事馆就拟电报稿,发电报。

特高组窃摄须磨的报告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唐对须磨泄露了我国不少重大机密

【二】

特高组判断,可能是由于老奸巨猾的须磨,以新闻记者的手法提出问题,要求答复,无意识地泄露了机密;

另一种可能是须磨先谈他要谈的问题,引诱谈出须磨不知道的内容;

要不,唐就已经成为汉奸,是主动提供情报。

由于特高组产生了上述怀疑,就开始对进行侦监。

但是对身居外交次长唐有壬进行侦监,的确是个难题

他具有公开与敌人来往的条件,为人又十分狡猾。

在这种困难情况下,只有在的周围布置我们的工作人员,不露痕迹地进行侦察。

特高组通过很多渠道,费了很大经济力量,吸收了周围的通讯员为他们服务,汇报唐的日常活动情况。

通讯员说:

"有一次须磨打电话给,接电话的人告诉须磨唐次长因公外出。

须磨仍然乘汽车来到外交部找,并扬言唐次长和他约好的,叫他等一下。

须磨便在会客室坐着等待。

当我离开会客室时,须磨便无理地非法地闯进的办公室开抽屉翻文件,还拿了几件文件放在皮包中,于是才说'我不等了', 扬长而去。

回外交部,我把情况一一向他作了汇报,唐却若尤其事的样子,一言未发"

根据以上的汇报,特高组对唐更加怀疑,又进行了长期的侦监,但终因他的官大,没有确实证据,无法处治他,只好以不了了之。

好在天不藏奸,1935年12月25日,唐有壬在上海寓所被中华青年抗日锄奸团成员暗杀身亡,终年42岁。

【三】

1934年春,特高组设在南京鼓楼区电话局的窃听电话小组,经常发现有一个不知姓名的中国人和日本总领事馆秘书柳原敏一通电话。

在收听他们的谈话中,听不出为了什么事通电话。

久之经分析判断,认为他们的语言,是一一种似是而非的暗号。

特高组在领事馆雇用的华人小王(反间组外围人员)汇报说:

柳原敏一每次通电话后,没有什么动静。

但又有一次柳原敏一和那个不知姓名的中国人通电话后,即刻乘汽车到夫子庙下车,转了一圈子,便乘原车回领事馆,未接触任何人与任何事物。

特高组分析,这是用假象来扰乱反间人员视线,使他们放松对他的监视;

也有可能他发现特高组在紧紧跟踪他,从而放弃了与人接近的打算。

俗话说:"强盗得逞胆越大,天网恢恢受惩罚"

有一次.据电话窃听小组汇报,柳原敏一又和那位不知姓名的中国人通了一次电话,内容与过去差不多。

反间人员立刻派了两部汽车等候,增加人员监视柳原敏一是否外出。

1小时后。柳原敏一果然乘车出了领事馆,特高组的人驱车监视其后,见他的汽车,向下关区方向疾驶。

下关区的日侨及日本公私机构甚多,有重要政治、军事、商业作用的大阪码头,有三井、三菱等洋行公司和其他商业机构,还有日人开的须藤医院

柳原敏一大阪码头下车,进入码头办公的船上,约半小时出来,然后开车到须藤医院,又约半小时,就直回领事馆。

特高组根据以上情况分析,柳原敏一这次到 下关的行动,一定是有目的的。

【四】

对于这个可疑的案件,他们已经费了10个月的时间,还未侦查出一个眉目,参加这个案件的反间人员十分着急。

经过对柳原敏一所到地方作了详细的调查、分析、研究、认为柳原这次先到大阪码头是个假象,目的是逃脱反间人员对他尾随,或者麻痹对他的注意。

因为大阪码头当时并无日本商船停靠,也无其他人往来,柳原敏一真正工作的对象,极可能是在须滕医院

那里有许多中国人去看病,华人与日人很容易接近,给他造就了收买华人及传送情报的有利条件。

反间人员遂严密监视一切在这所医院看过病的中国人。

对可疑的人逐一侦查。

到下午3时许,突然发现一个30多岁的男人,从须藤医院出来,手拿着1瓶药水,东张西望,向进城的方向走去。

特高组认为在须滕医院看病的多是下关人,此人从城里到此看病,情迹可疑,必须特别侦察和监视,遂派了3个人尾随其后。

他走到江南汽车站想乘公共汽车,特高组的人同他对话,发现他的表情有异状,有惊慌神色,更加怀疑。

于是把他带到附近一家小旅馆,开了两个房间,一间把他关押,一间由特高组的人看守,并向上级汇报请示。

反间组织派人前来审讯,对他许诺,只要他愿意把同日本勾结的事实坦白交代,特高组就给予他许多好处、让他继续和日方秘密往来,进行反间活动。

这个利诱打破了缺口,他便开始承认替日本人工作的罪行。

把他押回城后,又经半月的仔细侦讯,特高组了解了全部真相。

原来这个人名叫郭剑华,家中有岳母、妻子、姊妹,共4人。

他在国民党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任机要秘书,利用其工作之便,通过各种方法探听军事、政治、外交的重要情报,并把国内各种新闻刊物、特别事件,检索编成情报,供给日本间谍柳原敏一,换取酬金,作他本人吸食毒品和一家的挥霍用度。

他承认有罪、请求赦宥,让他继续和柳原敏一来往,为国家做日本情报工作,立功赎罪,并请求保持他的名誉。

本案经宪兵司令部军法处审讯终结,呈报上级核准将郭剑华处以死刑

宪兵司令谷正伦奉到上级批令后,加上批语:

"郭剑华毫无人性,吸毒卖国,应子斩决"。当时处死人犯,均是枪决,唯有郭剑华是斩头处死,于1934年秋在南京雨花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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