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贾吉振 徐明明/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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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探索建立“三同两联一延伸”调解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成为千里淮河源头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道亮丽“枫”景线。

“三同”引导,便民利民

桐柏县法院探索建立“三同”工作法,即在登记立案、诉前保全、诉前鉴定三个环节,同步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2024年国庆节前夕,驻马店市确山县石滚河乡村民黄某一大早就从确山坐车,来到桐柏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给调解员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调解员帮助其讨回被拖欠多年的化肥款。

黄某在确山从事化肥生意,桐柏居民沈某多次到黄某处购买化肥,拖欠化肥款共计15590元。多次催要无果后,黄某将沈某诉至桐柏县法院。经多元调解引导后,黄某主动申请诉前调解,纠纷由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当即联系沈某,了解案件情况,经过多轮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9月中旬,沈某付清了化肥款,黄某第一时间电话告诉调解员这一好消息,并在电话里对法院调解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桐柏县法院通过“三同”工作法调解大量案件,同时依托司法确认制度抗反悔、不收费、效率高的特点,以司法确认的方式对调解结果予以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促使纠纷得到终局性解决。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387件,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2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两联”会商,双向发力

桐柏县法院主动作为,在调解工作中打造“两联”工作模式,即诉调对接中心与人民调解组织、合作调解组织建立联络会商机制。先后与县发改委、工商联等12家“总对总”合作调解组织,25家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常态化联络会商,助推矛盾纠纷化解。

2024年9月10日,桐柏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与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联合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桐柏居民张某通过网络从胡某处购买价值1824元用于减肥胶囊。收到产品服用后,张某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后张某把该产品邮寄至某检测公司送检,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含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张某认为胡某销售的产品属于三无食品,遂将胡某起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案件转至诉调对接中心后,调解员邀请桐柏县价格认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价格认定中心的工作人员通过专业的价格鉴定知识,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胡某向张某微信转账1.2万元,张某撤诉,纠纷圆满解决。

近年来,县总商会驻法院工作室、金融纠纷化解中心、价格争议调解办公室等相继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 2024年以来,人民调解组织及合作调解组织共参与调解1700余件纠纷,有力推动了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合作调解的有机结合与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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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职能,高效解纷

在调解工作中,桐柏县法院延伸调解职能,在经济合同、交通事故等纠纷多发领域、行业,先后成立四个特色调解室,坚持“三解三说”工作理念,即“解忧、解困、解愁”和“说情、说理、说法”,通过同心换位促缓和、明理释法助预判、依法公平引期待、情法良机解纠纷的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群众反响良好。

“感谢调解员专门来到医院为我们调解,真是太暖心了!”2024年9月25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桐柏县某医院病房里化解后,当事人对调解员表示由衷感谢。

2024年9月21日,桐柏居民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行人魏某发生碰撞,致魏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魏某无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将魏某诉至桐柏县法院。征得双方同意,案件交由法院设立在县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得知魏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便联系刘某来病房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到魏某家庭困难,急需用钱治疗。随后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等方面对刘某进行释法说理。经过多番劝导,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特色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员积极与县、乡、村矛调中心对接,热情接受群众自愿申请的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解纷咨询等事项。每年调解纠纷500余件次,95%以上实现当场履行,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新征程上,桐柏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把“调”向前延伸,让“解”更快一步,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