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时,他手上还戴着手铐,面对媒体记者,使劲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喊冤”。
出事之前明明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民警察,李才坤却放弃了自己顺遂的一生,选择钓鱼执法、顶风作案。
在2012年7月1日凌晨,因为报检案而被带到警局审问的班某陆与班某影,面对警察的审问选择倔强且没礼貌的叫嚣,尤其是班某陆全身有多处刺身的他还有犯罪前科,在警察也就是李才坤看来对社会有一定的威胁性。
当时警察对于这两人谎报案情给予相关处罚,让他们交罚款200元并被拘留5日,对于这个处罚,其他警察是没有什么意见的,但李才坤确认为满身纹身还有犯罪前科,现在又报假案的班某陆以后肯定会犯更多错误危害社会。
一个大胆的想法就在他脑袋里形成,他想要想办法伤害班某陆,但现在他并没有犯什么特别严重的罪,李才坤就开始琢磨着要陷害班某陆。
李才坤认识一个做假证的黄某人,他在2012年7月1日晚上19点跑去黄某某所在地点,并将自己计划的一部分说给他听。
黄某人还就同意了警察这个大胆的想法,于是明知道报假案要被行政拘留5天的李才坤告知班某陆可以离开警局,还亲自带着他前往指定地点。
走到指定地点之后,李才坤要求班某下车并等他,本来应该被行政拘留的班某,不知道警察是什么意图,所以很老实的等在原地,班某在原地等待,李才坤则将车开往其他地方。
这个时候,李才坤要求黄某人报假案说被他放出来的班某偷了金戒指,等到黄某人报案成功之后,李才坤又调转车头回到班某下车的地方,他先是降低班某的戒备心,最后突然向他开枪。
班某应声倒地头部中弹当场死亡,班某倒地之后,李才坤还不忘了把金戒指放在班某陆的裤子口袋里,为了证实事件的真实性,他还往人家手里放了一把匕首。
他自己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击毙班某之后打110报警说自己对持刀抢劫的班某陆开枪,之后深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审问黄某人,黄某人把李才坤供了出来,警察这才意识到,原来李才坤是刻意要害班某人的。
法院一方认为警察李才坤这种行为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是故意杀人罪,更重要的是李才坤本人就是一名警察,警察持枪伤人所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是极大的,所以依法判处李才坤死刑。
被判处死刑之后,李才坤依旧毫不悔改,他还在自己衣服里下套了一层写满了冤字的衣服,不过法院并没有因为他为自己喊冤而改变什么。
反而是由于李才坤的家人们对被害者家属作出赔偿,被害者家属们谅解了李才坤一方,这才让他的死刑变成死缓。
虽然李才坤还是不甘认为自己做的是错的,在自己的衣服上写满冤,可这并不能洗清他的罪孽,在他要求黄某人报假案做假证的时候,他就已经不再是一名警察,反而从另一种意义上成为了班某,成为了他心目中危害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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