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顾 点击阅读◎
达埔镇安全生产曝光台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巩固火灾防控成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近日,达埔镇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对发现的部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曝光,提醒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隐患,共同防范火灾。现向社会曝光2家存在消防隐患的场所。
隐患曝光
一、永春县四季进出口有限公司
达埔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洪某在永春县达埔镇某生产点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八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002-3规定,当场对洪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77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新珉冷冻食品店
达埔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在与县消防大队的联合检查发现,颜某在位于永春县达埔镇店面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当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颜某对其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0元。
接下来,达埔镇消安办将持续推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全面营造镇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达埔镇消安办消防提醒广大居民,要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里街镇安全生产曝光台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日,五里街镇组织开展治本攻坚安全大检查。现对发现的部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曝光,提醒相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关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隐患,共同防范火灾。现向社会曝光4家存在消防隐患的场所。
案件一:某美容店
检查发现该店铺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庄**存在占用疏散通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庄**1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某咯摊店
检查发现该店铺堵塞安全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店主郭**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某餐饮店
检查发现该店铺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给予该店主黄**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某服装加工厂
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给予该加工厂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国香都永春达埔、闽南古镇五里街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永春网】一审:林巧梅
【永春网】二审:姚婉芳
【永春网】三审:章仕灿
点亮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