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聊城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聊城金融监管分局二级调研员郝志华介绍,今年年初,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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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将合规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聊城市1月底就建立了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得益于山东金融监管局对分局的支持,推动“白名单”这项工作在全省率先起步。经过各方努力,现在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连续6个月同比正增长。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上级金融监管部门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把合规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将按“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在“白名单”项目流程上,增加了备案形式,今后审核流程和备案流程将同时运行。在审核流程方面,房地产项目公司可跟银行一起商量,银行按照本行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将项目名单向融资协调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可以说,今后的“白名单”项目管理将更规范,融资也更加快捷、便利,更加有利于房屋建成、有利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优化信贷审批流程,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同时,城市协调机制也在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

第三,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大家都知道,当前商业银行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且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并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确保项目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同时,因为这些贷款资金进入了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将全部用于项目建成交付,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郝志华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陶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