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求意见,拟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市公积金中心起草了《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期间,就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收件人: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处

邮政编码:116001

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互动交流”,选择“意见征集”,进行意见或建议反馈。

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

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该阶段性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出台目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与购房区域有关吗?

本次统一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房所在区域不影响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信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