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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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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7号)要求,我市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申请条件

1、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

2、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3、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贴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政策解释

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

劳务派遣单位需自主申请,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四、申请方式

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参保单位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zrsj.heze.gov.cn/)→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确认经大数据比对后推送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信息。企业也可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主提交申请进行线下办理。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对公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在办理一次性扩岗补助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

市本级

0530-5314135

牡丹区

0530-3966083

定陶区

0530-2219636

曹县

0530-3398069

单县

0530-4689186

巨野县

0530-8158792

成武县

0530-3989526

郓城县

0530-7620055

鄄城县

0530-2419912

东明县

0530-6259927

鲁西新区

0530-5320179

来源:菏泽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