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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讯(记者 郑玮 实习记者 姬亚情)10月25日,榆林市举行政务服务系列(第十场)新闻发布会。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发,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榆能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姬世虎分别介绍了榆林市文旅产业及景区管理、全市消费维权工作2024-2025年采暖季工作相关情况。

前三季接待游客3354.93万人次,同比增长18.16%

近年来,榆林市文旅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呈现出环境优化、增长强劲的发展态势。2023年全市共接待游客3613.07万人次,同比增长17.86%;旅游花费231.03亿元,同比增长77.4%。2024年前三季接待游客3354.93万人次,同比增长18.16%;接待国内游客总花费245.62亿元,同比增长19.27%,人均花费7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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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设立了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3000万元,通过发放文旅电子消费券、兑现节庆活动奖励资金等方式,助力文旅产业提振复苏。积极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73家,4A级景区20家、3A级景区52家、2A级景区1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创新整合旅游产品新业态,创建省级文化产业园区4家,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8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省级旅游特色名镇11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25个。全市共有旅行社55家,旅行社分社58家,旅行社服务网点140家。星级饭店共有29家,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22家、二星级4家。持续推动白云山文化旅游区、石峁遗址文化旅游区创建国家级5A级景区工作。

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树发表示,下一步,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重点打造榆林古城城市旅游核心区,推动长城文化旅游带、黄河文化旅游带、转战陕北红色旅游带建设;打造榆林常态化演出剧目,做强做大榆林旅投平台公司,建设榆林智慧旅游服务平台。

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048件,已办结215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76万元。

近年来,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紧紧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和“激发消费活力”主题,以倡导诚信经营为抓手,不断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依法履职,积极维权。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048件,已办结215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1.76万元。其中,酒店1035件、餐饮3499件、旅游2件(门票 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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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全年每天24小时专人受理12315投诉电话;畅通12315全国互联网、网上信箱等网络投诉平台;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来电来函来访多种形式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信息全部通过12315系统集中受理,办理、回复通过系统完成,积极发展ODR企业,在全省率先出台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与运行规范相关标准,先行示范建设第一批消费维权服务站32家,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做到“小纠纷不出商家,大纠纷不出商圈”,使消费环境更舒心、更放心。截止目前共解决消费纠纷16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56万元。

在重点节日和特定时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市场、旅游景区、农村等消费场所,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法》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建立完善的双随机抽查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行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装饰装修、家居建材、校外培训、美容美发、预付卡销售等行业投诉多而且难处理的主要原因是双方签订合同要素不完整,双方责任不明确,计划在这些领域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宋军表示,下一步,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细化榆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消费投诉处理质量,对每一件消费者投诉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解决;加强诉转案办理力度,对投诉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不以调代罚;建立重大消费纠纷隐患报告制,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加大消费投诉数据的应用,定期发布消费提醒、投诉分析报告;推动“放心消费在三秦”工作,推进实体店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榆林城区于10月19日陆续启动供暖 较往年提前了11天

为全力保障2024—2025年采暖季供热,解决供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在2024年春季停暖后,榆林市供热公司就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冬病夏治”设备检修技改工作,共计完成70项检修技改、50项常规维护、20项反措技改维护项目。目前,供热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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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采暖季,榆林城区集中供热面积约为3532万平方米,较上年新增供热面积335万平方米。

受降温天气影响,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榆林城区于10月19日陆续启动供暖,较规定的11月1日起供暖时间提前了11天。

目前榆林城区的供热收费标准是按照榆政价发〔2018〕103号《榆林市物价局关于榆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面积终端热价:居民类15元/平米(即每月3元/平米);非居民类 31.5元/平米(即每月6.3元/平米)。

线上缴费可以通过“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缴纳热费”功能中缴费,在“发票下载”功能中下载电子发票。线下缴费可以通过供热公司在市区设有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便民服务中心、汇通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红山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南郊供热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榆阳区政务中心便民服务点、文化南路便民服务大厅等6个便民服务大厅便于用户线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