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一公司原副总经理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批准,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

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恒康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闫利乾

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利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意识淡漠,违规投资入股,安排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招标工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改变专项贷款用途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项目、拨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闫利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

决定给予闫利乾开除党籍处分;由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

来源:清廉宿州

编辑:袁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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