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又通过了一些关于性别的奇葩法案,讽刺又精彩,笑掉大牙的那种疯感!

1:美国加州立法:新生儿出生之后,医院不能明确告知家长性别,只能说生了个孩子!

但是,在怀孕期间,医生是可以告诉家长孩子的生殖性别的!之所以出生后不能告知,主要原因是:孩子的性别不能由家长和医生决定,只能由小孩自己决定!

毕竟在美国,被承认的性别就高达97种,实际存在的就更多了!而且,美国人的性别是可以随意选择选择和变换的!

2 美国加收立法:允许老师在校内诱导学生选择变性手术,并且不需要通知家长。

这条法案翻译过来就是:孩子在学校被人恶意引导性别,萌生自宫的念头,但禁止学校通知父母,任由小孩自宫!多么疯狂的法律啊!

如果孩子知道告诉家长,但凡正常的家长都不允许啊!

专门立这条法律,他们是在讽刺自由的美国家长不够开明吗?美国人得反省自己啊!哈哈哈!

3 还有更猛的,美国马萨诸塞州最近通过的奇葩法案《确保法律父母平等》中规定:新生儿出生证明将取消“爸爸妈妈”的称呼,妈妈只是“分娩者”,爸爸叫“另一位家长”!

爸爸只配叫另外一位家长,真的不是在歧视爸爸吗?

总结:美国越来越癫狂了!继续癫狂下去吧,前提条件是:这些骚操作别传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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