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关所属大兴机场海关在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通过机检图像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中存在大量卡片状物品。经开箱查验,现场关员在该名旅客的行李箱内查获球星卡共计2524张,价值约7万元。据旅客自称,携带上述物品入境准备用于代购谋利。目前,该关已将上述物品移交后续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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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来源:海关发布)

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称:

1、球星卡作为一种特殊收藏品受很多爱好者的追捧,在国内有强劲的市场需求,现实中通过邮寄、行李、人身夹带等方式走私入境的情况层出不穷。今年年初,天津海关缉私局就组织开展打击“球星卡”走私专项行动,成功破获“球星卡”走私系列案件,共刑事立案24起,案值3.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走私球星卡案,争议最大的是如何确定计税价格。

2、涉案球星卡共计2524张,价值约7万元,尚达不到“走私普通货物罪”的起刑点;但由于其系“用于代购谋利”而非自用,海关一般会将其定性为“走私行为”,那么涉案球星卡则有可能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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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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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