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92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104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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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救助管理站、六盘水市儿童福利中心、遵义市民政局、毕节市儿童福利院、德江县婚姻登记中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等6单位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贵阳市康复医院副主任医师田应均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甘孝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民政综合服务中心职员陈红列,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漫,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吴陆玉等4人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明确,“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来源:动静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