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蓝田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公示,按照蓝田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蓝卫发﹝2024﹞2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24年9月3日—10日个体行医医师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

本微信平台由陕西承宽律师事务所陈文龙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有侵权行为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