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真实案件,资料来源
人民法院案例库——《指导案例144号: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

2016年,天津市西青区的某处鱼塘旁,闯入了四位不速之客。

他们手持砍刀,悄悄走进了某间小屋。

然而他们很快被小屋的主人发现。

争斗后,四人最终落得一死一伤的结局。

他们究竟有什么样的仇怨,以至于不死不休?

1

“都给我出去!”

2006年3月12日的早上,天津市某鱼塘旁传来了激烈的厮打声。

张那木拉挥着手中的尖刀,正红着眼捅面前的男人。

陈德新被捅后,手里的刀掉在了地上。

他捂着伤口退出里屋

“砰——”

张那木拉感到后脑一痛,摸上去才发现竟然流了一手血。

而手持铁锹的从军正站在一旁。

张那木拉大喝一声,又将刀尖对准了从军。

“你居然敢打我!”

此时,刚刚退出里屋的陈德新捂着止不住流血的伤口,最终在外屋倒地。

眼看陈德新倒地,两人一边举着武器对着张那木拉,一边慢慢退出了屋。

张那木拉喘着粗气,谨慎的将手中的尖刀放回原位。

他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哥哥张林还正在和张来成厮打。

然而张来成的手中拿着铁锤,他也不敢贸然靠近。

张那木拉最终将视线放在了已经走出去的周顺强身上。

周顺福是这些人的大哥,也是今天组织过来找他麻烦的人。

“擒贼先擒王。”

他走到周顺强身边,拿起了放在门边的铁锹,狠狠挥动。

“哗啦”一声,正在舞弄砍刀的周顺强被张那木拉打进了鱼塘里。

周顺强顾不上砍刀,挣扎着抓住岸边的草,爬了上来。

张那木拉见自己的行为不起效,于是又一铁锹将快要上岸的周顺强拍进了鱼塘。

这一次,张那木拉的铁锹拍到了周顺强的腰部。

周顺强在水里剧烈的扑腾起来。

“救命!救命!”周顺强发觉自己无法爬上岸,于是开始向岸上的人求救。

张来成听到声音,于是分神去看周顺强。

“大哥,你没事吧?”

张来成大声问道。

周顺强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爬上岸,因此并没有回答他。

而就是这样一个分神的空档,张林将张来成手中的铁锤夺了下来。

张林将夺来的铁锤扔到一边,然后冲向了张来成。

张来成来不及反应,压根没想到要躲闪。

在张林的大力冲撞下,张来成也被撞进了鱼塘,正好落在周顺强旁边。

看着在水里扑腾的两人,张那木拉立刻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

那么,张那木拉和张林两兄弟,究竟为何会和这四人发生冲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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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情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2016年1月11日,张林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和案外人员李凡发生了交通事故。

张林被撞后,立刻下车查看。

“你把我的车撞成这样,你打算怎么赔偿?”

张林刚刚问出这句话,李凡就一脚油门,开着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张林一看,李凡这是打算肇事逃逸,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拨通了报警电话。

同时,他还联系了自己的弟弟张那木拉。

张那木拉几乎和警方一同来的现场。

交警在查看过后,对张林道:“情况我们已经了解清楚了,你放心,我们回去会查监控,抓到这个逃逸人员的。”

交警的话本身无可厚非,然而在张那木拉听来,这就是对方在敷衍自己。

他当即恼火,和交警争论起来。

“我看你就是不走心,你们根本没想解决这件事!”

交警一开始还在耐心解释:“同志,我们办案也是需要时间的。你们实在着急可以先联系保险。”

然而张那木拉个根本听不进去,他固执的认为交警处置懈怠。

一段时间后,交警也对此没辙,双方不欢而散。

离开后,张那木拉越想越气,觉得这件事不能这么算了,自己绝对不能吃亏。

张那木拉想起来,自己打工时,好像听说周顺强和交警队有关系。

“如果找到周顺强给交警队施压,他们的效率是不是就快一点了?”

然而张那木拉并不认识周顺强,如果想要请他帮忙,必须要找到一个中间人。

思来想去,张那木拉想起自己钓鱼常去的鱼塘。

鱼塘老板姓牛,因为张那木拉常去的缘故,两个人关系还算不错。

张那木拉翻出了牛老板的手机号,给他打了过去。

接通后,双方先是一阵寒暄,随后张那木拉进入了正题。

“牛老板,听说您认识周顺强?”张那木拉试探性的问道。

“我认识他,你找他有什么事?”牛老板问。

“是这样的,我想请他帮我在交警队说说话。”

张那木拉将张林和李凡的事故经过一五一十全部告诉了牛老板。

牛老板听后很为难:“我只能帮你问问他。说实话,我觉得交警应该不是故意怠慢你们的。”

然而张那木拉根本听不进牛老板的劝告。

最终牛老板没办法,只说先帮张那木拉联系一下周顺强。

而没过多久,牛老板就将周顺强的联系方式推给了张那木拉。

张那木拉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周顺强满口答应。

那周顺强出面后,事情真的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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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月10日,张那木拉依照通知,前往交警队处理事故纠纷。

而来到交警队后,张那木拉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

说着说着,张那木拉就和交警吵了起来。

张那木拉指责交警不用心办事,其实根本不想管他。

面对张那木拉的控诉,交警不知该作何解释。

而此时,周顺强给张那木拉打来了电话。

见到周顺强的电话,张那木拉宛如见到了救星。

“周顺强这么有人脉,他肯定能压制住交警。”

张那木拉这么想着,于是直接将手机举到了交警面前。

然而他没想到,此举引起了周顺强的不满。

周顺强认为张那木拉将自己放出来,是在看不起他。

这么一来,觉得面子受辱的周顺强立刻挂断了电话。

当天的事故解决不了了之,张那木拉只能先行离开了交警队。

这件事发生的次日,张那木拉就接到了牛老板的电话。

“喂,牛老板。”张那木拉刚打算将周顺强生气的事告诉他,就被牛老板打断了。

“你惹周顺强生气了你知不知道?”

面对牛老板的询问,张那木拉满不在乎:“生气了又能怎么样,他总不能找人来杀了我。”

牛老板听完,在电话里冷笑道:“你小心点,周顺强这人十分记仇,他对这件事肯定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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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尽管收到了牛老板的警告,张那木拉依然不放在心上。

张那木拉的暂住处在一个鱼塘边上。

早上8点,正是人们刚刚离开梦乡的时候。

而在这样的清晨,有一辆车悄悄开到了位于天津市西青区的某处鱼塘。

待兄弟从山将车停稳后,周顺强小心翼翼的下了车。

他招呼着车上的三人一起出来,在晨雾中慢慢靠近了鱼塘边的一间小屋。

屋内隐隐传来说话声,四人对了一个眼色,踮着脚走进了外屋。

周顺强让其他三人停下,自己则是透过门缝向里屋看去。

“就是他们。”

他指了指屋内,表情凶狠:“这两兄弟不将我放在眼里,我今天必须给他们一个教训。”

从军和张来成,陈德新三人听完连连点头。

从军此时提议:“那我们现在回车上拿家伙事吧?”

周顺强同意了,四人又悄悄的回到了车旁。

“这把砍刀给你。”周顺强从车后备箱中拿出一早准备好的砍刀的其中一把,递到了陈德新手上,“等会儿你去对付张那木拉他兄弟。”

陈德新像是被赋予了使命一般,郑重的点点头。

周顺强拿了另一把砍刀后,发现从军和张来成手里还没有武器。

他的目光在湖边逡巡一圈,最终落在了一根铁锹和一把铁锤上。

他指指那两个物品:“你们一个人拿锹,一个人拿锤。”

从军和张来成点点头,随后走到了鱼塘边操起铁锹和铁锤。

“都准备好了吗?”周顺强问。

“放心吧大哥,张那木拉敢看不起你,兄弟几个今天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从军拍着胸脯向周顺福保证着。

周顺福满意的点点头,四人又重新返回了小屋。

而此时的张那木拉,还在和自己的兄弟张林,以及朋友赵宏发聊着工作的事情。

张林正对着门,正在聊天时突然看到了外屋的人影。

“哥,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距离太远,张林看不清周顺强几人,于是离席前往外屋查看。

而等他几人手里拿着的武器后,张林大喝一声:“你们几个拿着刀想做什么?”

他走到张来成身边想要将他拦住。

张来成当即和他厮打起来。

而周顺福三人见自己已经被发现,干脆光明正大的踹开了房门,走进里屋想要将张那木拉拽出来。

张那木拉自然不敢出屋,他使劲挣扎着,最终向后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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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让你出来,你居然敢不听话?”陈德新挥舞着手上的砍刀。

见张那木拉并不听话,他和周顺强对视一眼,举着刀向张那木拉的后脑砍去。

情急之下,张那木拉看到了一旁桌上的尖刀。

他挥舞着尖刀,开始了自我防卫。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等到周顺强和张来成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后,张那木拉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

警车和救护车很快就到达了现场。

医护人员将周顺强和陈德新两人抬上了车,张那木拉因为头部受到击打也跟着去了医院,而张林则跟着警察回到了警局。

张林将事情的全部经过如数告诉了警察,并在警局完成了笔录。

随后他便待在警局,等待着张那木拉。

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医院传来了消息。

陈德新死了,死因是单刃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周顺强倒是保住了一条命,然而他的左尺骨被张那木拉打成了轻伤一级。

而张那木拉的伤势最轻,经过一系列检查后,他的头皮损伤程度构成了轻微伤。

张那木拉在长时间的修养后出院,案件开始进入了法律程序。

因案件审理时间较长,被告人张那木拉被取保候审。

在此期间,也有媒体想要来采访张那木拉,然而都被他拒绝了。

张那木拉表示,他认为自己从来没做错,周顺强等人手上死亡都是自食恶果,是他们活该。

而因为本案情况复杂,此前并未出现过可供参考的案例,因此案件审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时隔几乎两年之后,2017年12月13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

判决书以被告人张那木拉犯有故意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然而这个判决,张那木拉方十分不认同。

他认为自己只是面对侵害做出了反击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更不应该因此而坐牢。

随后,张那木拉以其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为由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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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年的审理,2018年12月1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二审判决。

本次判决撤销了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张那木拉无罪。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是在周顺强,陈德新等人先行闯入私人住宅,实施严重不法侵害的前提下发生的。

在进入案发现场时,周顺强等人分别手持两把50厘米的砍刀,以及一根铁锹和一个铁锤。

而在这样的武器准备之下,张那木拉一方在此前对此并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在周顺强等人闯入私宅后,他们对张那木拉实施了拖拽,以及挣脱后攻击的行为。

根据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判断,侵害方人数,所持凶器和打击部位完全带有攻击意图。可以认定会危害张那木拉一方的人身安全,而张那木拉反击使用的武器则是平时生活中会使用到的刀具。

另外,在周顺强退出屋子后,仍然在挥舞砍刀,而此时张林还在和张来成厮打,两人人身安全面临的危险仍然没有解除,所以此时张那木拉再次攻击周顺强仍然属于防卫行为。

综上,法院认为张那木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被判无罪。

通过此案,可以看到,尽管在这之前,法律对此的界定并不十分清晰,因此案件经理了接近三年的审理。

然而在最后,经过一系列考量和修正,法院最终取消了对张那木拉的判刑。

世情千千万,没有哪一部法律能够照顾到所有的情况。

但作为最公平公正的考量工具,法律会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而这也是法律人情味的体现。

法律与时代终究是在一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