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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检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4年6月13日,市纪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组到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检食堂查时发现面点间柜内存放过期蒙牛纯甄酸奶。接到线索后,辖区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其经营场所面食间西北角货柜内摆放的21盒蒙牛纯甄风味酸奶(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3日、保质期6个月、生产商:蒙牛乳业(沈阳)有限责任公司)已超过了保质期。

食堂负责人王淑英向执法人员提供该批次蒙牛纯甄风味酸奶的进货单据,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证明该批次酸奶为合格产品。执法人员提取了该学校《牛奶发放记录表》和《牛奶发放明细》,通过核对进货单据和《牛奶发放记录表》数据,该批次蒙牛纯甄酸奶是2023年12月21日由通辽市馨养健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配送共1505盒,2023年12月26日和12月28日分别发放的纯甄酸奶共1484盒,剩余21盒,剩余酸奶未向学生发放。食堂管理人员称,当时在食堂窗口领取酸奶后,担心与新一批次牛奶和酸奶混到一起,就随手放到柜子里了,后来赶上放寒假就忘记了,柜子原来是存放临期或过期牛奶和酸奶用的。今年发放的酸奶牛奶未剩余那么多,一直未使用,忘记查验柜子里的食品,导致存放剩余酸奶过期。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柜子有显著标示标签。

经查,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对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实验小学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随后,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食堂工作人员将该批次过期酸奶全部倒入下水道进行销毁处理。执法人员要求学校进行自查自纠,加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对食堂的食品进行检查,同时组织食堂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食品保质期意识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来源 │通辽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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