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记者10月2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检察办案发现,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需综合施策、深化治理。

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编造花样众多、真假难辨的“致富骗局”,引诱群众参与其中。有的直接将传统传销活动“搬到”网上。在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刘某某等人注册成立生物科技公司,开设专门网站,组织团队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发展会员,5个月内吸收会员59级、42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份和港澳台地区等。

为更好推销所谓“项目”,吸引更多人参加,有的不法分子甚至直接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支持”等旗号,谎称项目有“国家”“政府”“央企”等背景,并以此开展网络传销活动。在汪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汪某假冒国家乡村振兴局副主任身份,伙同他人以其实际控制的“掌心集团”的名义,宣称与地方政府合作,通过在多地召开项目发布会、邀请影视明星站台等方式,推广“销销乐”网络平台。截至2023年7月,该平台共吸引会员9万余人,形成多达245层的传销网络。

为尽可能多地骗取群众钱款并规避法律责任,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便利扩充传销层级,试图以此让自己隐身幕后,并让资金来源和流向难以追踪。在章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章某某等人开发“拼拼有礼”App,以“拼团购物”为噱头,宣称拼团失败的会员可获得返现,吸引群众加入会员并在该App平台充值下单拼团,并制定不同等级的晋升条件和奖励制度,4个月内即吸引379万余人注册会员,形成多达178个层级的传销网络。

面对花样翻新的“致富秘籍”“投资捷径”等网络宣传,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信“大饼”、不贪“小利”,自觉抵制看似唾手可得的“高额回报”诱惑,避免误入网络传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