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语

一个个检察品牌就是一张张名片,展示着检察机关的司法形象和责任担当,传递着法治的温度与力量。近年来,荆州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检察文化建设和基层院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特点选育打造出一批兼具创新性、融合性、影响力的检察品牌,成为荆州检察的创新动力、发展活力、形象魅力,不断推动荆州检察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

荆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启“荆检品牌进行时”主题专栏,带领大家一起了解检察品牌的故事……

第五期

荆州区院:古检“亲听”

涉企案件“检察听证+”

引领高质效办案新常态

【品牌名称】

古检“亲听”

【创建时间】

2024年2月

【特色亮点】

古检“亲听”是由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品牌,该院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以机制创新为抓手,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落脚点,进一步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创新推出涉企案件“检察听证+”模式,这一模式丰富和完善涉企案件公开听证与领导包案、检调对接、“外脑智慧”、法治宣传、社会治理等工作制度的衔接配合,打好公开听证“组合拳”,以规范化、实质化检察听证更好实现消弭积怨、化解矛盾、诉源治理,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涉企案件检察听证30余件次,并致力于打磨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挖掘典型案例。该院办理的荆州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滥伐林木案和残疾妇女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案受到广泛关注,相继被最高检官微、检察日报、鄂检在线、楚天都市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相继报道。

【主要做法】

该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职,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通过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制度,在检察机关、当事人、办案单位、第三方听证员之间构建起良性互动机制,以实质化“检察听证+”模式,促推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企案件。

一是做实“检察听证+领导包案”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带头、引领、示范作用,制定《荆州区院涉企案件检察听证细则》,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明确涉企案件听证范围,确保“应听证尽听证”。坚持做到涉企重点案件必须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主持听证,包案院领导接待当事人、阅卷审查、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切实做到一包到底。对涉及专业领域案件,充分利用多元化听证员库优势,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参加,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达到1+1>2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共计6次,其中涉企案件听证3件。充分彰显了领导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的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对于推动案件高效、公正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创新“2+N”听证员与外脑相融合

固定听证人员为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融合“人大+检察”机制、“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与区工商联沟通协作机制,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灵活听证模式,如听证员+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代表等,发挥第三方力量。如该院办理的一起残疾妇女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公开听证案,充分发挥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内外聚力的重要作用,邀请涉案的关联企业、税务、社保、法院等单位全程参与听证,为各方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表意见,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彻底打通案件执行堵点,不仅维护了残疾妇女合法权益,也为关联企业申领了部分留抵退税,用于厂房维修和补缴原厂职工养老保险,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利用“检察听证+检调对接”

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困境。检察官通过逐案审查涉企案件,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立即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对促成达成和解的案件召开检察听证会,确保对市场主体犯罪的打击既严厉又迅速,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而减轻企业诉累和成本,切实将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案结事了。今年办理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该院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公开示证,邀请涉案关联企业参与听证,听证过程中,检察官联合听证员开展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化解持续数年的信访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延伸“检察听证+社会治理”

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溯源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延伸听证“触角”,传递“检察温度”,在涉生态公益林保护、金融安全等领域的检察听证案件中,同时向相关市场主体、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有力守护食品安全、金融安全、校园安全等重要领域的公共利益。今年,该院共向相关市场主体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均开展了公开听证,针对办理涉企案件中发现的房地产行业监管、公益生态林管护等社会治理问题,在公开听证时邀请住建、林业等部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充分借助外脑的智慧和力量,为听证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公开听证实质化。

五是融合“检察听证+法治宣传”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听证会作为普法教育、法治宣传的有效平台,将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全过程。构建“线上+线下”“院内+院外”检察听证宣传格局,将听证会开成座谈会、普法会,实现“听证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今年办理的一起滥伐林木不起诉案,该院采取“入村听证”的方式,在案发地村委会组织公开听证,以案释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余名林场村民共同参与,取得良好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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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荆州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云飞 黄娇

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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