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全国范围征收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总结:
税收对象:
-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都要交税。
税收范围:
- 地表水和地下水(地表水是陆地表面上动态水和静态水的总称,包括江水、河水、湖水、水库水、池塘水等水资源,地下水则是地表以下的水,像农村的井水)。
税收标准:
- 国家只统一了最低标准,地方是可以进行调整的。
免征或减征情形:
- 农村集体组织以及成员使用村集体的池塘或者水库
- 家庭日常用水或者散养少数畜牧的用水,前提是需要符合用量小
- 水工程、符合应急取水的矿井、抗旱单位
加重征收情形:
-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特种取用水。
从表面上看,这个新规似乎还挺合理的,可能也就涨那么几块钱,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但是它会产生一个巨大的连锁反应。
水是基本的原材料,当其价格上涨时,终端产品的价格必然也会受到影响而上涨。
像我们日常喝的矿泉水、饮料,甚至是餐厅里喝的汤,都会因为水资源税而受到影响,那么最终买单的是谁?难不成是商家?
商家只会把成本都算进商品里,由消费者买单。举个简单的例子,像汤泉、泳池之类的,如果他们没有涨价,那么就极有可能降低换水的频率,而是通过喷洒更多的氯片或氯粉等药粉来保持水质。
在上面的总结中提到了特种取用水将从高确定税额,像洗车、洗浴等,而有很多洗车店都是个体户,这些老百姓本身就是赚个体力钱,现在要加重
征税,怎么办?
而对于家庭用水或者散养少数畜牧的用水,只说明了用量少可以免税,多少算是
少?以后村里打井取水还要特别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器具),还得去维护、校准、计量,试问村里的老人懂这些吗?
对于为什么要推行这个新规,背后的逻辑其实非常容易理解,就是为了缓解地方财政的压力。在新规的第三十一条明确提到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既然消费税无法增量税收,那么就用一个新的税来弥补地方财政赤字和缺口。
不得不说,这个新规还是非常高明的,举着保护水资源的棋子给地方财政增加收入。不直接向民众要钱,而是通过向企业增加税收,由于成本的上升企业只能被迫涨价,成功转移矛盾。
既然新规已经发布并于12月1日实施,抱怨也没啥用,只能看地方到时候能否考虑其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影响,建立更加公平和有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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