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俭节约”的公司老板,
为了降低运营成本,
和每天累到睡在办公室的财务总监
一起动脑筋,
共同想到了一个“妙计”!
这到底是什么“良策”呢?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也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生命线”。
如果个人或企业“心存不轨”,
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偷逃税款,
危害税收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竞争,
造成国家重大税款损失,
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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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小贴士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大量税款,将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联合推出
来源:福州鼓楼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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